175000元!安庆一起涉恶案罚金执行到位

据安徽高院微信号消息,3月30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恶案件罚金。

2019年8月,大观区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恶案件。以汪某、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被告人蒋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判决生效后,大观区法院迅速启动“打财断血”执行工作快速移送执行机制。执行法官及时启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充分掌握蒋某银行存款、不动产等信息,实地考察并全面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成员结构及个人财产情况,确保做到应执尽执。鉴于蒋某在监狱服刑无财产收入的现状,执行法官主动到蒋某家中,向其亲属释明蒋某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履行财产刑有助于蒋某减刑、假释等政策法规。

在执行法官的多番劝说和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蒋某家属代为缴纳罚金175000元,另有5000元已在前期缴纳。至此,该起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顺利执结。(来源:大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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