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4张罚单

记者 | 吴绍志

3月31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布多份罚单。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37万元罚款,因为虚列咨询服务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张城对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2万元;杨健对公司虚列咨询服务费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4万元;宋强对公司虚列咨询服务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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