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營口市稅務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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