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滅亡在於“懶政”

秦滅六國建立起秦王朝,是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完成“摘桃子”。從商鞅變法到齊國滅亡,130多年的秦國君臣努力才有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


秦朝滅亡在於“懶政”

商鞅變法時提出過“帝道”、“王道”、“霸道”3種治國方案,秦孝公認為首要任務是“富國強國”,改變“諸侯卑秦”的現實危險問題。商鞅採取的獎勵耕戰、保甲制度、建立縣制、土地私有、鼓勵分家等制度,都是在提高秦國的農業生產能力與軍事作戰能力。商鞅變法是極為成功的,它不僅挽救了秦國的危亡,避免被李悝變法後的魏國吞併,而且幫助秦國成為戰國時期“最後一個超級大國”。

一些人誤以為“商鞅變法促致富強”卻導致秦朝“二世而亡”,這其實是一些“歷史盲”把秦國與秦朝混淆,商鞅變法開始於公元前356年,秦朝滅亡是在公元前207年,中間間隔了150年。商鞅變法促成了秦國的富強與秦帝國的誕生,而秦朝“二世而亡”則是秦始皇君臣“懶政”所導致,商鞅是秦孝公的宰相,不可能為150年後的秦朝崩潰負責,應該負責的是秦始皇父子與當時的君臣。

李贄大為稱道秦始皇嬴政,說他是“千古一帝”。其實秦始皇根本不值得稱道,長平之戰後秦國君王只要不是“弱智”君主,只要智商在中等水平,秦滅六國就已經不可避免。秦始皇所謂“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建立郡縣制”,只不過是把“商君之法”推行到全國,用秦國制度變成“秦帝國”的制度。這是任何一位統一全國的國君,都會做到的,這根本不需要任何“原創能力”。

商鞅一再強調“法后王”,主張“變法”。問題是當秦國建立起“大帝國”後,秦帝國的君臣卻沒有把商鞅的《秦律》按照治理大帝國的需要進行“修改完善”,而是繼續沿用治理諸侯國秦國的“商君之法”,這種“懶政”直接導致秦帝國的崩潰。


秦朝滅亡在於“懶政”

陳勝、吳廣的大澤鄉起義就是典型的“懶政”所導致。如果是秦國,從今天陝西西部幾個縣的農民自帶乾糧去陝西東部戍邊沒有任何問題。但秦國已經變成了秦帝國,竟然依舊沿襲“戍邊制度”,從今天安徽派一批農民去今天北京戍邊,秦帝國政府官員考慮過“成本”甚至“變數”嗎?

商鞅變法後秦國只不過30個左右的縣,君王很容易直接管理各縣。即使後來設置了郡,秦滅六國之前秦國也不過是區區幾個郡,秦國朝廷很容易治理。問題是秦滅六國後全國增加到36個郡甚至48個郡,考慮過中央政府如何在古代社會治理這麼多郡嗎?商鞅設置的“獎勵耕戰”制度,針對“戰國”時期諸侯征戰的混亂狀態。秦滅六國建立起秦王朝後,大規模戰爭已經結束,這就需要“武王伐紂”建立起周王朝那樣採取“偃武修文”政策。但“懶政”的秦王朝君臣卻對這些視而不見,焉能不敗?

漢高祖劉邦建立起漢王朝後,吸取秦朝滅亡的教訓,一方面“偃武修文”,大量復員軍隊恢復生產採取休養生息政策穩定社會秩序;另一方面“懲秦之弊”,讓蕭何把《秦律》修改為《漢律》,採取寬鬆的社會治理政策。正是漢高祖君臣“與時俱進”,這才有漢帝國的長治久安。

秦朝的滅亡,不需要商鞅“背鍋”,是秦始皇君臣父子“懶政”惹的禍。


秦朝滅亡在於“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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