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男子10個月內撥打340餘次擾警電話,判了!

為發洩煩躁情緒

時常酒後撥打報警電話

或是撥通後不應答

或是以有炸彈相威脅讓公安機關尋親

10個月的時間撥打報警電話340餘次


3月30日10時20分,磐石市法院因疫情通過遠程視頻審理一起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案。

今年43歲的李某某,家住磐石市煙筒山鎮,未成家,早年他和父母在一起生活。因2015年一起強姦未遂案,他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10個月。2017年12月,李某某刑滿釋放後,發現自己的親屬都不見了,後聽鄰居說他們都去瀋陽市了。當月,他又因酒後無證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被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此後,為發洩煩躁情緒,他時常酒後夜晚撥打瀋陽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或是撥通後不應答,或是以有炸彈相威脅讓公安機關尋親。法律無情,2018年12月15日和2019年4月3日他被兩次行政拘留。


可李某某沒有從中吸取教訓,又於2019年10月16日晚9點至17日早6點,先後4次撥打瀋陽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稱,若警方找不到他的親人,他就引爆自己埋在瀋陽市鬧市的炸彈自殺。公安機關啟動緊急預案,經數小時研判分析和現場排查,未發現可疑爆炸物。另查,自2018年12月2日至2019年10月17日間,他先後撥打瀋陽市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計340餘次。


“被告人李某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當日10時36分,審判員當庭作出宣判,李某某表示不上訴。(江城日報全媒體記者 彭亞娟 通訊員 郭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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