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眼规范停车须提倡酒后驾车要不得

众所周知酒驾违反交通法规,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殊不知酒后挪动机动车辆也同样触犯法律,近日,本市一男子王某酒后挪车被交警部门查获。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提起诉讼。

王某与朋友在本市西郊某火锅店聚餐喝酒,结束后准备回家之际,想起自己驾驶的车辆停放地点可能影响到其他人出行,遂驾驶车辆沿南二环由西向东行驶,自称寻找停车位。当行驶至群贤路口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王某的血醇浓度达到141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此,检察官提示:我国已将醉驾纳入刑事犯罪多年,不论是什么理由,酒后驾车上路都是不可取的。机动车停放时,应当停放在停车位上,避免占道或影响他人出行。所以,驾驶要规范,醉驾要不得!(拟文:李天舒 贠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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