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負”走向“自縛”——浙江省湖州市政協原主席吳水霖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我自願接受黨的一切考驗和審查”。

35年前,湖州青年吳水霖在他的入黨申請書中寫下了這句話,那是他參加工作的第九個年頭,那一年他29歲。

35年後,重溫這句話時,吳水霖卻出現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這名64歲的浙江省湖州市政協原主席,坐在被告席上,等待著法律對他的審判。

7月11日,法槌敲下,“對被告人吳水霖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吳水霖已全部退出的受賄所得人民幣431.9702萬元、港幣100萬元、美元3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庭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10月間,被告人吳水霖利用擔任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湖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市政協主席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假釋審批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以合作投資、掛名領薪、代付款項、借款等形式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14.2781萬元。

“考驗”顯然是沒能經受住,當年的那句話,只應驗了後半句——接受黨的紀律審查。

浙江省紀委監委在對吳水霖的通報中,連用三個“毫無”:毫無黨性原則、毫無底線意識、毫無廉恥之心。究竟是什麼原因,使這位出身世代農民家庭、受黨培養多年的正廳級領導幹部淪落到如此地步?

自認高明、心存僥倖:“過去的一些做法都是作了規避的,組織上未必清楚”

大多數違紀違法的黨員領導幹部都存在僥倖心理,這一點在吳水霖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

“組織這麼大,很難知道得那麼清楚、那麼全面,組織也會有顧不過來的時候,也會有百密一疏,有些情況也會有不瞭解、不知道的。所以,只要多加掩飾,組織是不可能掌握所有情況的。”這是吳水霖懺悔書中的一段,正是他僥倖心理的真實寫照。

“心思縝密、考慮周全”是吳水霖的自我評價。他的僥倖除了建立在“組織百密一疏”的錯誤認識上之外,更多的是對自己能力和手段的“自信”。

據辦案人員介紹,吳水霖的反調查意識很強,為了“不讓組織完全瞭解自己”,他在實施違紀違法行為時,有意識地設法抹掉痕跡。長期以來,在與別人的經濟往來中,全部使用現金,目的就是不讓組織發現問題,從賬目上看不出資金流向。為了掩蓋個人行蹤,在車改前,他實際有兩個駕駛員,一個是機關事務管理局指派的,一般公務活動都由這名駕駛員負責;一個是他自己選的熟悉的駕駛員,上下班以及處理私事的時候就讓這名駕駛員開車。為了減少知情點和知情面,吳水霖對人,特別是對身邊的人,織起了一張“防護網”,他從不把辦公室的鑰匙交給他的歷任秘書們,為的就是不讓他們知道太多。哪怕買一間單身公寓,也以他人的名義“代購”,這樣一來不用向組織進行房產申報,二來在裡面處理私事也不容易引起外界關注。

平時對組織日防夜防、百般規避,一旦東窗事發,就全面對抗、大量串供。

2014年,浙江省委巡視組巡視湖州期間,收到舉報,反映吳水霖向老闆湯某某借款50萬元長期不還的問題。巡視組向其瞭解情況時,他與兒子吳某統一口徑,並指示吳某將本息共計100萬元迅速歸還該老闆,“有驚無險”躲過此事。

2018年9月至10月,在浙江省委新一輪巡視中,吳水霖得知巡視組在瞭解浙江某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有關問題後,擔心自己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樓某某賄賂的問題敗露,趕緊把在杭州創業的兒子叫到湖州,商量對策,統一口徑。他“教”兒子如果組織上找談話,要怎麼回答,怎麼應對,怎樣儘可能地規避問題、隱瞞真相、保全自己。在紀檢監察機關找其兒子談話後,他主動向市委書記“說明情況”,卻連用“3個從來沒有”和“12個任何情況”,來掩飾自己內心的慌張。

吳水霖之所以敢如此和組織對抗,原因就在於“心想自己過去的一些做法都是作了規避的,組織上未必清楚,而自己卻是很有底氣的”。正是這種自信過頭的自負,導致他產生嚴重的僥倖心理,使他一次次失去向組織交代問題的機會。及至成為“階下囚”,他才認識到自己“自以為是,自作聰明,盲目自信,盲目自大”。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講政治、不講紀律,吳水霖自稱“在對抗組織中釀成了人生悲劇”。

漠視紀律、放任而為:“認為紀律是對著別人,不對著自己”

時至今日,吳水霖還清晰地記得26年前,他第一次違規違紀的情形……

時間回溯到1993年,那時的吳水霖是一名年輕有為的副處級幹部,組織看好他,送他外出學習。學習期間,吳水霖結識了一名“商人朋友”,並由此邁出了違紀的第一步。“當時,心裡也是惴惴的,感到很沉,很對不起組織。回到學校,一進校門頓覺磨盤壓心,臉上發燙。”然而,紀律的籬笆一旦打開,便一發不可收拾,很快,他那“惴惴之心”便過去了,認為在這裡人生地疏,熟人看不見,組織上也不知道,不會有什麼事。

“轎伕溼鞋,不復顧惜”。第一次嚐到“甜頭”後,吳水霖先前的自我節制便開始一點點瓦解。學習回去之後,他繼續自我放任,不想回頭。“一念放恣,則百邪乘釁”。隨著所犯錯誤越來越多,吳水霖內心深處對紀律、規矩的敬畏感漸漸消減。思想上無禁忌,行動上便不自重、不檢點、不節制,致使有些錯誤,一犯再犯、互相交織,不能自拔。

到後來,講紀律、守規矩這些話,吳水霖也就只在開會、學習時嘴上說說,總認為“紀律是對著別人,而不是對自己”。而且錯誤地以為一些違紀問題只是小問題,無礙大局,即便組織知道了,不外乎批評幾句、談個話、寫個檢討、給個黨紀處分,總之不會有大危害。

然而2010年,一件吳水霖眼中的“小問題”卻給他帶來了大危機。

社會人員凌某偶然得知了吳水霖違反生活紀律的問題,並揚言要到網上曝光。驚聞此事,吳水霖頭皮一陣發麻,“心想這下完蛋了,要前功盡棄。好不容易得來的名聲地位就要毀於一旦。”那時,他既不敢對外聲張,更不敢向組織彙報,想來想去覺得只能找人“私了”。於是,他便讓一名受過自己幫助的曾經的下屬、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副書記徐某某(已另案處理)出面解決。徐某某為替老上司擺平此事,前後共支付給凌某68萬餘元(凌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當精疲力盡的徐某某給吳水霖打電話彙報“終於擺平了”的時候,吳水霖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醜聞總算被掩蓋掉,但問題的性質卻更嚴重了。那68萬餘元實質就是變相受賄,這一下,生活紀律問題演化成職務犯罪了。既有的錯誤得不到改正,吳水霖在犯錯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私心膨脹、愛子不當:“年過半百以後,想自己、想孩子多了,從自私自利發展到違紀取利、以權謀利”

在吳水霖案庭審現場,旁聽席上坐著一名三四十歲的男子,公訴人的起訴書還沒宣讀完畢,該男子便快步走出法庭,來到走廊上掩面抽泣。該男子就是吳水霖的兒子吳某。

記者梳理吳水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發現大部分都發生在他50歲之後,且其違紀違法的金額,超過一半直接與兒子有關:2004年向老闆湯某某借錢50萬元用於給吳某做生意,直到十年後省委巡視組過問此事才歸還;2007年,接受老闆樓某某以“投資”方式為吳某的公司提供資金200萬元,2006年至2018年期間,吳某在樓某某的公司領“空餉”共計64萬餘元;2010年向老闆丁某某“借款”100萬元港幣,用於吳某炒港股。

“我前半生因為工作,對兒子關心很少,基本沒時間陪他。”基於這種補償心理,當2001年兒子從國外讀書回來在杭州創業受挫時,吳水霖決定盡一盡“做父親的責任”,好好彌補過去幾十年對兒子的虧欠。

但一向“考慮周全”的吳水霖又不敢輕舉妄動,過於直接明顯地收受好處,“怕影響自己升官提拔,甚至結束政治生涯。”

此時,他的“縝密”再次得到了體現。一是在目標對象選擇上,為了保險起見,他將目光鎖定在湖州有項目的杭州老闆,並將這些受過他幫助或日後可能還需要他幫助的老闆介紹給兒子,頻頻暗示他們要對兒子的生意多加“關心”。二是在受賄方式的選取上,他拒絕採取收受乾股這類“太明顯,容易暴露”的方式,而代之以“投資入股”等相對隱蔽的手段。三是為行賄人所辦事項上,大多是企業經營、款項支付、職務晉升等風險“相對較小”的事。

儘管花樣各異、手法不同,但實質就是為了一個字——錢。正如吳水霖自己所說,“年過半百以後,想自己、想孩子多了,從自私自利發展到違紀取利、以權謀利”。

然而,吳水霖只想著自己和兒子,卻忘記了母親臨終前的教導。當公訴人提及吳水霖的母親時,他在法庭上第一次落淚了。“我母親是舊社會討飯的農家女,從小教育我,凡事不忘共產黨,聽黨話,跟黨走,要做一個正直的老實人。”在最後陳述階段,吳水霖痛哭道,“我被提拔為副縣級領導幹部不久,母親就因病去世,臨終前她囑咐我要好好工作,為她、為家庭爭光,不要丟她的臉。但現在我淪落到這樣的地步,犯下這樣的罪行,我不忠、不孝、不恥。有一天我也走了,再見到母親,該如何面對她……”

母親的教導和臨終時滿懷期許的眼神,成了吳水霖心頭的一根刺。他說,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的日子裡,晚上經常做夢,總是夢見母親,就在開庭前一天晚上,母親還出現在夢裡,只是,他已不敢直視母親的眼睛了。

懺悔錄

我是一個受黨教育幾十年的老黨員、老幹部,曾對黨充滿著無限的感情和依戀,卻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剛剛退休沒幾天就被留置,成了一個恥於見人、愧於對黨的罪人。回想過去,我也曾有過激情燃燒的歲月。但多年來好話聽多了,人就飄飄然起來,放鬆了學習、放鬆了改造,自不珍惜、迷途不返、錯誤連連。今天,我內心交織著羞情、悔意、苦味,無以言表,只任淚水盈眶、滴落紙上,寫下這無盡的懺悔……

自認高明,在抗拒組織中釀成人生悲劇。我是靠著黨,靠著組織培養一步步成為正廳級幹部的。本來應當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卻在私心私慾的矇蔽下,產生了錯誤思想,認為只要多加掩飾,組織是不可能掌握所有情況的。我在實施違紀違法行為時,就做一些反偵查措施,抹滅違紀違法的痕跡;在平時挖空心思,製造種種假象,企圖逃避組織調查;發現組織在調查時,抱著全面對抗的態度,進行串供。現在想想,真是愧對組織的厚愛,內心無比悔恨。

道德淪喪,在違反紀律中演變成為犯罪。長期以來,自己錯誤地認為,生活問題是小節,生活作風是小事,無礙大局。即使外面有風聲、有議論,也只是一時說說而已,不會有什麼大的危害、造成多大的影響。至於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更是非常淡漠,平時開會學習時經常在口頭說,但一涉及到自己實際,就忽視了、忘記了,就不當回事了。思想上無禁忌,行動上就不自重、不檢點、不節制,甚至發展到了不收斂、不要臉,肆意妄為、道德淪喪,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貪慾膨脹,在追逐金錢中走向身敗名裂。思想防線出現缺口,道德觀念隨之滑坡,本來深藏心底的貪婪也慢慢佔了上風,特別是兒子從國外讀書回來在杭州創業卻不順利,更是讓自己攫取經濟利益的念頭強烈起來。在黨紀國法的利劍高懸下,自己又不敢過於直接和明顯地收受好處。所以把目光投向了在湖州有項目做生意的杭州老闆,希望利用他們有求於我的機會,把好處給吳某。現在回憶起來,心痛不已,我居然被金錢奴役到了這個地步!我的靈魂是骯髒的,我的思想是貪婪的,我的行為是違法的。

在長長的反思和深深的懺悔中,我痛切地感到自己的錯誤是非常嚴重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

教訓之一,思想不能蛻變。思想蛻變,必然導致行為墮落,這些年來,我的思想標準越來越低,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思想不斷膨脹、放大,特別是生活作風從放鬆,到放開,甚至發展到放縱,使自己節節敗退,全面崩潰。

教訓之二,紀律不可鬆懈。紀律體現在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我的悲劇人生是從違紀開始的,小不理,害全身,紀律一旦放鬆,就會“溫水煮青蛙”,慢慢地失控、失常,失去理智,走向徹底失敗。

教訓之三,當官不能發財。口頭上我也經常這樣說,但在行動上,卻自覺不自覺地和那些老闆比,總覺得心裡不平衡,特別看到兒子生意不順的時候,心裡更加不安分了,私慾作祟,變換手法,以圖謀利“發財”。伸手必被捉,最後落到今天的可悲下場。

——摘自吳水霖懺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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