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四亂”整治範圍 向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延伸

近日,為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持續改善河湖面貌,河湖“清四亂”整治範圍已向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延伸。

據悉,根據水利部近日印發的《關於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的通知》,要求深入推進“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省負總責、市縣落實、水利牽頭、部門協同。整治範圍由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延伸,實現河湖全覆蓋(無人區除外)。

大江大河大湖要突出整治涉河違建、非法圍河圍湖、非法堆棄和填埋固體廢物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農村河湖要著力解決垃圾亂堆亂倒、違法私搭亂建房屋、違法種植養殖問題。對2019年1月1日以後新出現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按“頂風違建”予以處置。(岳陽日報記者 陳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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