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违规违纪行为露头就打,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为继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海城市马风镇时任镇长助理崔远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4月至9月,崔远旺利用其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便利,违规以该镇电力工程施工名义给该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共计42,800元。2020年3月,海城市纪委给予崔远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铁东区解放街道平安社区党委书记李树兴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2019年9月,李树兴在操办其父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取其社区部分工作人员礼金,共计1,400元。2020年2月,铁东区解放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树兴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千山区大屯镇于家沟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千山区大屯镇于家沟村组织部分党员及村民代表在村党员活动日到外地参观,活动期间还违规游览其他旅游景点,产生费用共计13,950元均由公款报销。该村党支部书记梁中华明知不可借参观活动之机外出游览,未如实向镇党委请示汇报情况,并违规安排上述旅游。2020年1月,千山区大屯镇纪委给予梁中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有的是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助,有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有的利用参观变相公款旅游,既有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又有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依然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输入性风险增加,又逢清明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主动做文明殡葬带头人,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分析典型问题并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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