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的枕邊書,迷茫時一定要看它!

我家隔壁有一家,名叫“在路上”的飯店,開垮了。


飯店老闆,最近在“清庫存”,我順手淘了三四本《在路上》的書。


之前,這些書,一直在架子上作裝飾,也沒什麼人看,品相很新。


我問他:“凱魯亞克逝世47週年了,你知道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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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凱魯亞克

他反問我:“凱魯亞克是誰?”


我一時語塞。


滿大街的“在路上”,而它的作者凱魯亞克竟然沒什麼人知曉。


有人說:“凱魯亞克35歲出版的《在路上》是本奇書,這本書讓他一輩子、幾輩子都夠了。只要人類社會還會有書店存在,人類還在讀書,百年後,千年後,這本書還會立在書店的書架上,還會讓文藝青年熱血沸騰。”


這話,一點也沒誇大。


他是垮掉的一代的“聖經”。


改變了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


是披頭士樂隊名字的由來。


推動了喬布斯創建了蘋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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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本書讀起來一點也不復雜。


它所寫的,就是主人公薩爾和迪安、瑪麗盧等幾個年輕男女開車橫穿美國,一路尋歡作樂,一邊思考人生。音樂,愛情,詩、酒、性,這些全都在路上。


我本預想在書裡看到的是反權威和唯自我


然而,我事實上我看到的是:


青年的亢奮而平和地自我找尋。


01

垮掉的一代。


我是90後,我們那一代,總被人說:自以為是,膚淺,敏感自私。


後來我長大了,發現這樣的有色眼鏡,不僅是用來看我們的,八零後曾遭受,零零後,一零後也正在遭受。


我漸漸發現了一個事實:每一代,都是垮掉的一代。


垮掉的是人麼,不是的,垮掉的是舊有的觀念,和舊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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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一個有包容度的社會。


我們越發能早早地意識到:中規中矩活出來的往往都不是自己,往往都是為別人而活。


我見過好多無趣的人,他們的每一句話,你都會發現似曾相識。


“要好好讀書”“要聽爸媽的話”“結婚要乘早”。


他們對世界的認知,完完全全來自別人的認知。


他們很懶,不想思考,也懶得打破約束,他們在繭房裡,自得其樂。


就像在路上裡說:


我一輩子都喜歡跟著讓我有感覺有興趣的人在一起,因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瘋瘋癲癲的,他們熱愛生活,愛聊天,不露鋒芒,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從不疲倦,從不講些平凡的東西,而是像奇妙的黃色羅馬煙火那樣不停地噴發火球,火花。


有的人骰子已亮出它們的點數,而我們的的骰子還能在盒子裡跳躍。


02

詩和遠方


特別喜歡許巍歌裡那一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的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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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大學的時候,每次很煩悶的時候,就會去校門口打個公交。


上了車就開始睡,睡醒了就下車。


也不管車把我帶到了哪,就在那個下車的地,轉一圈。餓了,就找一家店,隨便吃些東西。


遠方,其實就在無目的的流浪中。


凱魯亞克花了七年的時間旅行,小說裡很多的部分,都是他的親身經歷。


在旅行結束,他將自己置身於波普爵士中,靠大量的咖啡,烈酒,在精神亢奮中用三個星期敲出了《在路上》。


甚至因為他覺得打字機換紙會打斷思路,標題富豪和分行分段會讓思路不連貫。她就把所有的打字紙粘起來,寫的時候也不空行分段,最後寫出了一幅長達三十六點五公尺的滾動條。


所以在路上,讀起來的時候,有種公路飆車的爽快感,一氣呵成。


凱魯亞克提到自己的創作初衷

“《在路上》這部小說我一直在構思,是關於兩個人一路搭車到了加利福尼亞,尋找他們最終沒有真正找到的東西,在途中迷了路,又一路覓跡尋蹤回來,希望能找到別的東西。”


遠方總讓人眷戀,旅行總在嘴邊。


有很多熱愛旅行的朋友,去過歐洲二十國,環球航行八十天,南極玩過企鵝,北極看過極光。可是回來之後,什麼本質的變化都沒有,除了些酒後的談資和自拍,人,往往繼續掉入苟且的生活中。


很多人嘴上叫著旅行,卻把好日子變成旅遊。


最後對遠方日益倦怠,理想慢慢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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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我有一個朋友,沒去過很遠的地方。


但是跟他聊天,你總會特別欣喜。


從城南的一株銀杏樹怎麼開花,到城北的王小姐準備二嫁。


他說的事情都是生活常見的事,但他總能說出不一樣的味,帶著敏銳的原始洞察和思考。


有些事情,不需要辭職旅行,也不需要你辛苦存到一千萬。只要心沒有垮掉,馬上就可以去做。


有趣才是詩意,眼界就是遠方。


03

人原來可以這樣活


看完這本書,我最深的一個想法是:離經叛道原來也有離經叛道的活法。


我,甚至可以說大部分中國人,都是比較內斂的。


不太能體味到這種被點燃,的瘋狂和熱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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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樣的生活確實存在著,當我在演唱會里,被帶動著唱了起;當我在體育館裡,因為一個進球嚎叫了起來;當我坐過山車,從天的盡頭,筆直下落的一瞬。


我感覺,心臟在跳動,一個不一樣的自己,破殼而生。


太瘋狂了,太刺激了。


體驗過之後,我才明白,為什麼演唱會場場爆滿,體育館座無虛席,過山車水洩不通。


人總是會想要,跳出現在的框架,去一個自己不曾去過的地方,做些沒做過的事,愚蠢也好,亢奮也罷。


這無關乎年齡,性別,國家,它是盡情燃燒的生命。


對,是活著的,燃燒的生命的感覺。


在最後,我又問了那個開垮飯店的老闆:今後怎麼辦呢?


他說:不怎麼辦,繼續奔赴下一場冒險。


他的表情很從容,彷彿這只是個再簡單不過的決定。


《在路上》中說:


“當你駕車同人們告別,望著他們在平原上逐漸朝後退去,成為遠處的小黑點時,你有什麼感想呢?——圍繞在我們周圍的世界實在太大了,而且是別離。但是我們向前探身,準備迎接天際的下一次冒險。”


有的人,從來不會為一本書而冒險。


他們就是“在路上”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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