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家被盗的话,物业该不该担责呢?为什么?

linjiayan9103


首先,这是好个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问题。毕竟,这个被盗事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物业负责的范畴,这个属于地方行政范畴。

怎么说呢,就是有没有物业责任,看当地政府物业办如何界定小区物业费责任范围。也就是物业接管小区时,有没有界定物业对安防应尽到职责。

以上问题,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有物业费责任。因为毕竟是多家住户被盗,不是个别业主疏忽大意造成的。

另一点,物业一般都会配备保安巡防,这个巡防在平时不应该是形式主义的,而是应该与类似的事件相挂钩的职责工作范畴。

以上,不知大家如何认定呢?


李木子阳


如果业主家被盗的话,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的?

首先要分清原因,才能谈责任,物业公司所担负的责任应该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一般的物业服务合同都将业主的财物看护责任排除在物业服务合同之外。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只承担公共区域的秩序管理与财物安全看护责任,并不负责业主私有财产的看管。

业主所支付的公共物业费亦不包括业主财物的看管费用。

什么意思呢?简单的说,小区里一个路灯丢失了,物业公司有责任查找、甚至赔偿,但是业主家的财物丟失,物业公司一般不予赔偿,也不承担看管责任。


这个很容易理解,你就是买了家庭保险,也不是什么事什么物件都保的,还得细分你买了具体是什么险种。

物业服务合同中相关安全约定是:物业企业有责任维护小区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的良好运作,给小区治安服务一定的技术保障,按照服务标准约定,对小区的门岗执勤,对园区进行巡逻,即可认为尽到一般义务。在这种条件下,业主是很难举证物业公司的过错。

如果业主对私人财物有特别看管的需求,那需要和物业公司单独签订特约服务合同,支付另外的看管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财务如果有损失,物业公司需按照特约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小区里业主私人财物如果被盗,首先先报警,由警方侦破具体的侵害人是谁,其次要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履约上是否有过错,而不是业主家里发生盗案有理无理地先认定物业需要承担责任。


试想一下,每一家的防盗门有没有用?装了防盗门就一定不被盗吗?那如果被盗了,是不是可以认为防盗门不必要安装?


老包有时不在线


那么同时怎么判断物业有过失行为呢?最重要的就是报警后警察的查勘结果,比如小偷是如何进入小区的,是门岗查勘不严,还是私自翻墙进入,这期间保安是否有做到例如巡逻等等应尽的义务,如果物业没有做到应尽义务,疏忽大意一定情况下是一定要担责的。

另外就是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条款,比如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提到巡逻、门禁等等类别的服务的时候物业会躲避掉这部分责任。

所以建议您先和物业进行沟通,如果达成和解当然最好,如果无法达成就要结合警方的勘探判断物业是否有一定的疏忽原因导致事件的发生(一般可能性很高),然后提起诉讼


前线评测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赔偿的,但如果物业工作存在重大瑕疵,则可能需要赔偿。

首先,根据侵权的一般原则,是谁侵权,谁赔偿。业主被盗,可以明确第一位的侵权责任人是小偷,因此负有首要赔偿责任的人也是小偷。

至于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也就是说,物业的责任重点在公共区域的管理和维护,对于发生在非公共区域(业主家中)的盗窃案件,一般不是物业的责任范围。

那么,什么情况下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呢?答案是在物业工作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比如:

1、安保人员数量、资质与相关规定或物业合同约定严重不符;

2、必要的技防设施未安装或无法正常运行;

3、安保人员与小偷内外勾结;

4、封闭式小区管理流于形式,外人可随意进出;

5、小区围墙等破损未及时修补;

等等。

以上情形,都属于物业工作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物业工作是否存在重大瑕疵,除了看当地是否有出台物业服务的标准外,更重要的是看物业服务合同上是否有详细约定。例如,安保人员数量,假设合同约定是不少于30人,实际则有30名安保人员分成三班倒。虽然业主肯定觉得每班10人不够,但严格来说物业是遵守了合同的。所以,在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后,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跟物业把服务标准订细、订死,才能减少争议,争取更好地服务质量。


冷炎


盗贼可说无孔不入,国家也有立法惩处。政府也都告诉你们,人人都要防盗,防骗,防火,防抢的防范意识,但是偷抢盗的已经是国家也无可治理的专职了,也把美国的人权去保护罪犯了,追盗贼追死担责,强奸射完了叫犯罪终止,正当防卫是不到伤害至死的对抗都会是防卫过当。钱在卡里也会被人盗刷,说了这些费话如果还不明白事理,哪就是你做人太把自己当根葱了。现在来言归正传了,这个偷盗之事就是防不胜防之事,人家盗贼的本事都不是白混的。可想而知,人人都是主要依靠的是自己的防范措施,自己不防还别人能防吗?这叫什么?家里被盗,如果有管理梳漏,也是理应有责,如是老婆出轨的,不想活的,是不是都找他人负责?万事万物都不是万能的,想要占便宜砖控子要钱不要脸的在当今世道算是成风了,道德底线也寻不着了。总不是你才有点事就拉替罪羊去,如果做过了,其实也就要人不要脸的东西。


l看山是山


因为有的业主不懂法规,不懂《物业管理条例》,不清楚物业费的组成及用途;简单以为缴纳的物业费是个人财产的保管费,大错特错!

物业费的组成及用途:

1、物业企业的人工、社保、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环境清洁维护费用;

4、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企业的行政办公及管理费用;

7、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企业利润;

物业企业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职责,不承担业主个人家庭财产及人身安全的保管责任,有限公司不承担无限责任。

简单讲,业主家中有巨额财产可以与物业企业签订一份保管合同,支付保管费用,物业企业可以安排专人24小时在家门口看护,如果发生被盗被抢,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有几百万或者上千万的豪车,也可以签订保管合同,支付保管费用,在指定位置停放,物业企业可以派专人24小时看管,如果发生丢失或损坏,物业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业合同属于公共管理服务性质,并非一对一的保管合同关系,不可能收一块钱来承担赔偿一百块钱的责任,这种不公平的合同是不成立也不存在的。

法治社会,必须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耍流氓无赖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上了法院就学会做人了!


杨君波2018


业主家中被盗,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心情可以理解,为了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无论业主,物业都要引起重视,查找原因消除隐患。物权法规定个人私有财产有保管、使用、维修、出租、岀售的权利,法律定义是私有财产个人保管主要责仼人,所以住户被盗主要责仼人要承担主要责任。但由于长期以来对物业的误解,有人认为交了物业费了,就交了保安费了,就等于交了保险费了,物业费字义就是因物业产生的费用,它不是保安费,不是保险费。那么物业有啥样的责任呢,从法律层面上、法律没有授权物业有保卫业主安全之责,这在几乎所有的物业相关文件查找不到的规定。物业与业主是花钱买服务的关系,是有合同的,合同有没有授权于物业承担业主家里私有财产的保卫,损失赔款,是处理这类纠纷的法津依据,业主可以自己查查看看。还有一种情况事实上的保管关系。法律也是认可。如你委托别人(可能付费,或处于友情,关心)都帮助照看,双方认可的看护关系。

这样有人说物业费是干啥的?保安是干啥的?物业在小区主要承担协助业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最重要的六个字,协助,安全防范。主次关糸明确。责任明确。谁的责任一目了然。这也是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

查物业的责任也要从协助业主做好安全防范的规定入手。协助,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做没做,好不好,如有漏洞,物业应承担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责任,注意一点有没有物业人员参与内盗的可能,事实是解决问题的重要证据,请注意收集,保留。


讲道理的小老头


如果业主家被盗的说,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类似的问题在悟空回答已经出现过多次,似乎很多业主总是尝试能否找到让物业赔偿损失的理由,但是每次都是失望而归。物业管理公司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如果有过失属于违约。《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只是负责小区的秩序管理,协作公安机关维护小区的安全。家里被盗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不但钱财受损失,精神上伤害也是挺大的,希望得到一定的补偿,这也在常理之中。下面我就给大家谈一谈吧。

首先,我们要明白家里被盗实施犯罪的是盗窃犯,而不是物业公司,业主要做的是向公安机关报警,保全好现场,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捉拿犯罪分子,追回损失。而物业公司这时候应该做的是保护现场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其次,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服务的,只是实施对小区的秩序管理,协作公安机关保证小区安全,并没有财产保护协议,对业主家里的财产是没有保护责任的。如果《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特殊约定,那就按特殊约定执行。

再次,如果业主认为盗窃案件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因果关系,那么物业公司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收集证据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首先要弄清楚物业管理的范围和物业的职责!物业费构成中不包括治安费。作为物业服务机构,对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履行了其职责,作为业主接受了服务,就应该按时缴纳服务费用。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几个方面:1.管理服务人员工资、2.小区共用部位的水电费、3.电视监控维保费,4.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年检费,5.消防水泵维保费,6.小区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材料费,7.日常垃圾清运费;8.院内化粪池清理费9.卫生清洁物料费,10..绿化养护费,11,小区公用设备运行能耗费……物业保安是负责公共持续维护的,但是你能拿出保安不作为的证据,也是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心gtlt在家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如果国家出台的物权法中注明业主家被盗汽车,电动车,室内财物等,物业公司必赔的话那整个行业必退出,不管社区代管还是业委会自治没任何一家私企及政府单位会愿意管理小区。

我们业主交的物业费中并没包括对财务被盗及人身安全签有保管协议及保险协议,物业公司也没权超越保险公司的业务,也不能超越人民公安警察的权力。

你不和保险公司签保险协议交保险费,出事了保险公司会赔你吗?

汽车,财务被盗圾110追不回,业主做为纳税人,公安局会赔你吗?

多想没用,一切已国家(物权法)为准。

被盗当然物业公司不是没一点责任,要看物业安保上班时间是否脱离工作岗位,业主家被盗报110,由物业提供相应的监控录像等材料提供给110破案。

我们所称的小区保安在法律上实际解读为维护员,不可能向部队那样持抢站岗放哨,小区也不是军事基地。

做为一名业主我也知道物业也没十全十美的,就是夫妻还吵架离婚不是。

现在一些政府机关及执法机关及市政府,银行等请的都是物业公司。

只有我们不断提高新生事物的规则,法律及服务,我们业主提高自身素质,才能使物业,业主相处和诣,才能建好文明小区。

那种一句取消物业公司的话的确不现实,沒物业的小区居住环境极差,业主买的房也会不值钱,所以我不会赞同。

我只是业主,一个喜欢旅行的人,别认为我是物业的人,物业那点工资养不话我本人,也支撑不了我旅游的爱好,物业也没时间让我去游祖国大好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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