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明節期間嚴明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

今年清明節,正值舉國上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進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為落實好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通知》精神,不斷鞏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倡導文明節儉祭祀新風,持續發力糾治“四風”, 現就節日期間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嚴明紀律要求。全體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倡導廉潔、安全、文明、節儉的祭掃新風尚,帶頭遵守疫情防控期間祭掃有關要求,不組織或參與現場祭掃等群體性聚集活動;帶頭移風易俗,不在城市道路、居民區等公共場所焚燒冥紙、冥幣等祭祀用品,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帶頭文明祭掃,提倡通過網絡、微信、廣播等平臺,開展網上祭祀、“雲” 祭掃活動;嚴格落實值班制度,確保不脫崗、空崗;帶頭遵規守紀,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確保廉潔過節; 帶頭執行疫情防控其他有關紀律要求,做疫情防控工作表率。

二是嚴格落實責任。請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位,採取多種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鐘、提要求,重申紀律規定,加強對黨員幹部和幹部職工教育管理監督,嚴防出現違紀問題。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模範執行紀律規定,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全體黨員幹部要嚴格自律,移風易俗,自覺抵制不良風氣。

三是強化監督執紀。紀檢監察部要守住重要節點,強化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開曝光,持續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為疫情防控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該文來自:紀檢監察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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