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紅人羅永浩欠債幾個億自稱“老賴”,律師糾正:你不是

網絡紅人、錘子手機創始人羅永浩老師,可以說是流年不利,可以獲評“2019年最慘人物之一”了,就在把錘子公司賣了沒多久,轉行做熱門的“電子煙”,又遭遇了最嚴厲的“封殺”政策。有人因此調控他是“滅火隊長,火什麼沒什麼。幾次趕上了風口,卻幾次都搞砸了。

網絡紅人羅永浩欠債幾個億自稱“老賴”,律師糾正:你不是

最慘的是,他還欠下了一大筆債,從最初的欠約6個億,到如今還欠3個億,他也不得不發文《一個“老賴”CEO的自白》稱要“賣藝”。沒想到還被90後幣圈人士、炒作達人孫XX蹭了了一把,說願意先出100萬人民幣1年聘請羅永浩擔任其創業精神代言人,如果效果好,再追加1000萬,“希望羅老師把第一次的“賣藝”機會留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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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老羅拒絕了,就如網友說的,一個100萬粉絲的網紅都不止這“出臺費”,羅永浩可是上千萬粉絲的流量大V。他同時說,自己也可以發數字幣,只是不會那麼做。

羅老師淪落到發文“賣藝”,原因之一是最近他被江蘇丹陽市人民法院發出了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顯示,丹陽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9月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申請執行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對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及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羅永浩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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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羅永浩的錘子手機公司欠了江蘇一家公司的錢,他還不了,被對方告到法院,法院判羅永浩敗訴賠錢,但執行不了,所以要限制羅高消費。幾個億的債不是小數目,看到法院的信息,羅永浩自認為成“老賴”了。

不過,廣州的一位律師曾傑發文章表示,羅永浩並不是“老賴”。只是被限制高消費,是被列入“限制高消費人員名單”,不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傳說中的老賴名單)。“限高”≠“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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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律師在文章裡進行了普法。民事案件中,只要無法履行民事判決,法院無法執行,就會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這個無法履行,是指沒有(暫時)能力履行。明明可以還錢,就是故意不還,那就是有失信行為,才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才能叫“老賴”,他舉例唐山黃淑芬、樂視賈躍亭是典型“老賴”。

這個時候,證明懂法還是重要。自己懂點法律知識或者有做律師的朋友幫忙“撐撐腰”,在遇到事情的時候會多幾分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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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說律師糾正了“老賴”說法,可以給羅老師減輕的心理壓力,但是欠的錢終究要還的!還不起,不能不想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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