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未来5年,将大力发展十大新兴制造业服务!抓住机遇~


曝光!未来5年,将大力发展十大新兴制造业服务!抓住机遇~


日前,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动十项制造业新服务发展,以及对服务型制造业的支持政策,这些萌生的新服务,或许企业接来来发展的重要方向!马上和京津冀投资网一起来看看吧:


服务型制造业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能够有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有利于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新遴选培育2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0家示范平台(应用服务提供商)、100个示范项目、20个示范城市,

服务型制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制造业企业服务投入和服务产出显著提升,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到2025年,继续遴选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和城市,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应用服务提供商,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体系趋于完善,服务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作用显著增强,形成一批服务型制造跨国领先企业和产业集群。


(一)工业设计服务

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加强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设计发展良好生态。


(二)定制化服务。

综合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三)供应链管理。

支持制造业企业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企业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


(四)共享制造。积极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把生产制造各环节各领域分散、闲置的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能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健全标准和信用体系,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认证机构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激光、大数据等新检测模式,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


(六)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检验检测、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围绕提升生产制造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七)总集成总承包。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展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探索开展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八)节能环保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逐步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服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从节能诊断、方案设计到节能系统建设、运行等项目。继续发展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开展合同排污管理等新型环保服务。

(九)生产性金融服务。

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生产制造提供融资租赁、卖(买)方信贷、保险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务。支持领军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利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强化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开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资、融物等金融服务新模式。


(十)其他创新模式。

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探索和实践智能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制造业服务外包,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


政策支持:


进一步破除制造业企业进入服务业领域的隐性壁垒,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支持装备企业取得工程和设备总承包资质,支持汽车企业开展车载信息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在符合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可暂不变更。消除制造业与服务业在适用优惠政策和能源资源使用上的差别化待遇,制造业企业的服务业务用电、用水、用气等采取与一般工业同价的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型制造企业按照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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