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撞,肇事者逃逸,最后却是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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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日常出门上街还是要小心翼翼一点为好,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看红绿灯,注意往来车辆,这样才可以避免危险。

老人被撞,肇事者逃逸,最后却是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冤枉

老人街上被撞,肇事车逃逸,上演“神剧情”,法院:该赔就得赔

有时候碰到不长眼的车辆,也实属无奈,最可恶的是碰到肇事逃逸的,更让人心烦,这不一位老婆婆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呢?

01真实案例

已经64岁的王婆婆是辽宁省抚顺市人,在2018年12月8日上午,王婆婆被人开车撞到了,可气的是,肇事司机并没有下车查看老人情况,而是迅速开走了。

王婆婆被送往医院,在医院住院半个多月,好转之后便回家休养了很长时间,前后总共花费了13000的医疗费用,自己被人撞了,还得自己垫付医药费,自己的身体也遭了很大得罪,这让王婆婆十分无奈。

警方调查肇事车辆,车主王某说不是自己开的车,是他的朋友未经自己允许拿了车钥匙,在2019年1月9日,警方又找到白某,白某直截了当说自己并没有开王某的车,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保险公司方面表示:假如肇事司机存在毒驾、酒驾这些免责情况,再说肇事逃逸本身也属于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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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也不认账,于是王婆婆将车主王某和保险公司告到法院,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想要一个公平。

法院受理了王婆婆的案件,审理后表示: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保额内赔付王婆婆10000元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由车主王某负担。

随后保险公司上诉,2019年10月31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02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最可怜的还是王婆婆,被撞之后她没有过多的要求,只是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至于保险公司和车主都在推脱,最奇葩的是不知道谁是真正的肇事司机,其实,谁是真正的肇事司机,车主王某应该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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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肇事逃逸,商业保险不理赔成立,但是,交强险要理赔,因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应该在保额内理赔。

同时,第四十九条规定,因为租用、借用这些情形导致车主和驾驶员不是一个人的,且事故是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交强险保额不够的车子使用人承担赔付。

因为肇事逃逸,而无法判断驾驶员是否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况,并不能免除保险公司交强险的理赔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保险公司也没有必须要觉得很委屈,交强险理赔之后,找不到肇事人赔偿就找车主,车主自己的车,谁开的?会不知道?那么这其中又涉及到保险追偿权,保险追偿权就是保险公司赔钱之后,会找保险事故造成者索赔其赔付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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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好买保观点

车主不知道谁开的自己的车,保险公司赔款觉得很冤,都有自己的不甘,但是王婆婆年纪那么大了,还要遭这茬罪,能不能都有一点同情心呢?于情于理,都应该赔付不是吗?

对于肇事逃逸、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这些都是属于商业保险的免责条款。但是交强险就不同了,它属于政策保险,主要用于理赔肇事逃逸、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给第三方带来的损失。

最后,说句实在话,车属于私人物品,能不借就不借,以免会带来麻烦,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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