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易懂!一篇文章帶你看懂美國壽險的4大核心優勢

伴隨著近些年國人的理財與避險意識不斷提高,選擇購買人壽保險的個人或家庭也開始變得越來越多。


而在選擇具體的壽險品類時,除了我們比較熟悉的大陸壽險和香港壽險外,這兩年,美國壽險也開始逐步走入投資者的視野,成為了時下較為新潮的一種壽險投資方式。

那麼,和大陸以及香港的壽險相比,美國的壽險都有哪些得天獨厚的優點?

為什麼許多國內的投資者寧願跨越半個地球飛到美國去籤保單,也不願選擇家門口的保險?

為什麼說在購置了美國房產和拿到綠卡後,再買一份美國壽險是必要的?

今天,我們就通過這一篇文章,讓你徹底搞明白美國人壽保險的4個最核心優勢。

簡明易懂!一篇文章帶你看懂美國壽險的4大核心優勢

1. 市場成熟,規章完備

我們完全可以說,美國保險的歷史幾乎就和這個國家的歷史一樣長。

自18世紀20年代開展第一筆保險業務到今天,美國早已發展成了全球第一大保險國,它有著超過1500多家在冊的保險公司,其保險總容量更是佔到了全世界的四分之一以上。

而這漫長的歷史自然也就使得美國的保險市場空前成熟:

具體來說,一方面,在法律法規這一塊兒,美國聯邦政府有一套極其詳盡的,對於保險行業進行監管的規章制度。

打個比方,如果一種保險產品要在美國的20個州開展銷售,那麼它就必須要經由這20個州一個州一個州的審核,非常的嚴格。

再比如,這兩年,我們經常聽說銀行倒閉,但很少聽到保險公司倒閉。這是因為美國聯邦政府規定:每家保險公司都必須有一定的保證金來確保他們能在任何時候給客戶提供所需的賠償。

況且,說得極端一點兒,即便某一家保險公司真的倒了,也會有專門對該公司負責的“再保險公司”來進行善後,所以絕不會出現“因公司原因導致買保險的人領不到賠償”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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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方面,由於歷史悠久,所以美國保險業也開發出了許多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所沒有的新型保險產品。

就比如指數萬能險(IUL),這種人壽保險除了有傳統的壽險賠償功能,還可以將一部分投進保單的錢與股票指數(標普500,香港恆生)掛鉤,指數漲,獲得收益,指數跌,也有保底——在保障未來的同時還能進行不虧本的理財,可以說是一種一舉兩得的產品。

然而由於IUL背後所需要的市場和交易方式過於複雜,所以至少在我們這個保險業才剛發展了30多年的國度,這種類型的保險暫時還是沒有的。

總而言之,悠久的歷史讓美國的壽險更先進,也更穩定,所以也就更適合客戶進行長期投資。

2. 保費便宜,槓桿巨大

就現在的市場來看,美國壽險的平均保費約是香港同類型產品的三分之一,約是大陸同類型產品的五分之一。

為什麼美國壽險的保費如此便宜?

因為正如我們在前面所說,美國有超過800多家的保險公司,而這就導致了美國保險市場的競爭空前激烈。所以根據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這自然就使得美國保險的保費相對低了一些。

另外,美國壽險公司所參考的生命表(又稱“死亡表”,“死亡率表”,保險公司要根據該表所呈現的國家各檔年齡的死亡率來制定標準)每年都在更新,表上的平均壽命一直都在增加。

而我們都知道,活的越久,保險公司拿著錢的時間就越長,所以相對來說,保費自然也會要的更少。

而反觀大陸和香港保險公司所用的還是零零年,甚至是九幾年的生命表,保險公司用來計算的平均壽命還維持在過去的較低狀態,所以保費自然也就要相對的貴一些。

而且,不僅保費低廉,同樣是由於激烈的市場競爭和良好的健康水平,美國壽險的槓桿也非常的大——同類型產品,國內的壽險槓桿基本都是1:3,好一些也就能到1:4,而美國壽險基本都維持在1:8,好的甚至能到1:12。

換句話說,假如投保的人投入100萬美元參與美國壽險,那麼在最理想的情況下,受益人就能在被保險人離世後獲得1200萬美元賠償。

一言以蔽之,低保費與高槓杆的美國壽險可以讓客戶在購險時獲得更大的性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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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理賠快捷,不可抗辯

美國壽險講究一個“嚴進寬出”。

具體來說,雖然在辦理的時候,美國保險可能會需要投保人多花一些時間去走流程。但一旦被保險人去世,賠償流程開始啟動,那速度絕對是非常快的。

對於美國公民,只要向保險公司提供死亡證明和死亡理賠申請單便可以申請賠償,而非美國公民,也只是多出了一個需要將死亡證明翻譯成英文的步驟,非常的簡潔。

而在申請發出之後,最快在2周之內(一般也不會超過3周),保險公司便會把賠償金交付給受益人,讓他們平穩的度過家人去世後這段最需要用錢的日子。

此外,相較之國內壽險的颱風海嘯不賠,酒駕恐襲不賠,核洩漏不賠,這不賠,那不賠,美國壽險則是:

只要被保險人不在兩年內自殺,基本上都會給你賠,絕不會找各種藉口推託。

舉個經典的例子,美國壽險業有一個“兩年不可抗辯”的規定,具體說來就是:

如果在辦理保險的時候,客戶沒有告知保險公司被保險人存在的健康隱患,那麼如果在兩年內,被保險人離世了(或者自殺),保險公司在處理賠償的時候把這些瞞報的信息查了出來,那麼很遺憾,賠償不成立,僅僅退還所有保費。

而一旦在買完保險的兩年後,被保險人離世了(或者自殺),那麼即便保險公司在這時候查出了這個被保險人存在問題或者有騙保的行為,根據“兩年不可抗辯”規定,該公司也只能按照原先的合同支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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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旦保單成立,便會進入美國保險法案的約束,而這便意味著:

假如投保人在一段時間後在本國遇到了法律糾紛(比如破產)問題,保單本身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同時,假如投保人在一段時間後面臨本國財產的被迫交割(比如離婚),保單本身依然不會受任何影響。

換句話說,由於美國保險法案的保護,不論是其他個人還是國家都難以涉及這筆財產。

因此,一言以蔽之,美國壽險賠償迅速,保險公司不會無故推託,保單也不容易受外力影響,讓客戶更加安心。

04. 合理避稅,對沖風險

美國是一個納稅大國,但有關的稅務部門卻在人壽保險上“網開多面”。

就比如收入稅。在美國,如果是正常的退休賬戶,一旦賬戶持有者過世,繼承人想要拿到裡面的錢,就需要先交一筆稅。

但如果是人壽保險的賠償金,這筆錢就不需要交稅,直接完完整的交給受益人。

再比如遺產稅。非美國公民購買的人壽保險進行死亡賠付時,完全不需要繳納遺產稅。而美國公民也有著一個相當大的遺產稅減免額度,在2018年,該額度為1120萬美金/人(大約相當於7700萬人民幣)。

並且,由於美國並沒有加入 CRS,也就是“共同申報準則體系”(說白了就是各國交換賬戶信息,方便更好地實行全球收稅,大陸包括香港在內的許多國家都已承認了該準則)”,所以在美國購買壽險,投保者完全不用擔心自己的保單會被當做資產向上申報,進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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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除了免去稅務的煩惱,美國保險還有著對沖風險的好處。

繼續舉例說明,有一位客戶在美國購置了許多房產。但根據聯邦法律,在美資產超過6萬美元就要交遺產稅,稅率高達40%。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要繼承該客戶的所有房產,就要先給聯邦政府交一大筆錢。

但如果該客戶在購買房產的同時又購買了美國壽險,那麼如果他不幸離世,風險就會被對沖掉:

他的受益人可以用壽險的賠償金去支付掉高昂的遺產稅,進而保證資產的平穩傳遞。

總結,合理避稅與對沖風險讓美國壽險在保障未來的基礎上又增添了優化資產配置的屬性,讓客戶在處理自己的資產時更加得心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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