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开!兴义市一正科级干部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被严惩!


2019年7月21日,黄友德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对向直行由洪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10月,黄友德被兴义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12月,黄友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廉洁黔西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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