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講法」什麼是套路貸,都有哪些表現形式?

什麼是套路貸,都有哪些表現形式?

【前言】近幾年,全國各地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案件數不勝數,各種借貸類型層出不窮,於是最高院,最高檢,公安部等先後出了很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使得各類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有法可依。法律的逐步完善,其中部分是為了保護受害人的權益,打擊各種非法房貸,比如“套路貸”。

「律師講法」什麼是套路貸,都有哪些表現形式?

“套路貸”,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套路貸”其本質屬於違法犯罪,本金和利息都不受法律保護!
“套路貸”的表現形式
(1)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不法分子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諮詢公司”“擔保公司”“網絡借貸平臺”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保證金”“行規”等虛假理由誘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有的不法分子還會以被害人先前借貸違約等理由,迫使對方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


(2)製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不法分子按照虛高的“借貸”協議金額將資金轉入被害人賬戶,製造已將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銀行流水痕跡,隨後便採取各種手段將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資金收回,被害人實際上並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貸”協議、銀行流水上顯示的錢款。
(3)故意製造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不法分子往往會以設置違約陷阱、製造還款障礙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違約,或者通過肆意認定違約,強行要求被害人償還虛假債務。
(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當被害人無力償還時,有的不法分子會安排其所屬公司或者指定的關聯公司、關聯人員為被害人償還“借款”,繼而與被害人簽訂金額更大的虛高“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通過這種“轉單平賬”“以貸還貸”的方式不斷壘高“債務”。
(5)軟硬兼施“索債”。在被害人未償還虛高“借款”的情況下,不法分子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關係人索取“債務”。

所以,一旦被“套路”,那就應當立即報警處理,或起訴至法院,讓法院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確定雙方合法借貸金額以便償還。

\u0001

「律師講法」什麼是套路貸,都有哪些表現形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