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公益訴訟”之翼,護“未成年人”之益

長春新區檢察院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

理念引領行動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要求,推進落實高檢院“一號檢察建議”,2020年開局之初,長春新區人民檢察院更新理念,主動作為,在轄區內開展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淨化校園周邊環境,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靶向精準發力

“對於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行政機關違法行使、怠於行使未成年人保護職能,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訴訟。”新區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柯建甬援引《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在此專項活動部署會上強調,保護法修訂草案已經釋放出明確的信號,第二檢察部要不等不靠,先行先試,充分發揮公益訴訟品牌優勢,率先探索“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工作,多出經驗、早出亮點,爭做探路先行者。

借“公益訴訟”之翼,護“未成年人”之益

第二檢察部召開專項活動部署會

第二檢察部迅速行動,深入轄區中小學校園內外走訪探查,聚焦問題,瞄準靶向,“淨化校園周邊環境”作為專項活動的重點,並主動上門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會商對策、共研措施、確定方案,建立橫向部門之間檢查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工作機制。2020年1月,第二檢察部攜手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20餘所中小學周邊環境開展聯合檢查。在主辦檢察官王曉東帶領下,第二檢察部幹警們實地調查取證,詢問當事人、製作現場勘驗筆錄、照相錄像固定證據,依據查明校園周邊存在著16家超市及菸草專賣店未懸掛“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標識、校園周邊200內有一家正在經營網吧和一家娛樂場所以及無“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等問題。

借“公益訴訟”之翼,護“未成年人”之益

第二檢察部與市場監督管理 局新區分局到校園周邊聯合檢查

對於存在的問題,第二檢察部依法督促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分別對3家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執法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和1份行政督促整改檢察建議書。這3家行政執法機關對此高度重視,積極整改落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校園周邊恢復了風清氣朗的文明營業環境。

持續探索推進

借“公益訴訟”之翼,護“未成年人”之益,加強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是新區檢察官義不容辭的責任。柯建甬副檢察長信心滿滿地表示,“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化未成年人公益訴訟的探索推進工作,在制度規範、程序設計、工作實效上下功夫,力求形成一套可複製、可借鑑的‘新區樣本’,努力為大家提供更多、更優的‘公益訴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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