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肖普诗翻译的一个问题

毕肖普诗翻译的一个问题

毕肖普被认为是“狄金森后,美国最伟大的女诗人”。读毕肖普是《唯有孤独恒常如新》《伊丽莎白·毕肖普诗选》这两本结合起来看的,前者包慧怡译,后者李丽英译本。毕肖普诗翻译的一个问题,以两首诗为例看一下,节选了关键句:

一首是《Insomnia》(失眠)

where the heavens are shallow as the sea

is now deep, and you love me.

一首是《It is marvellousto wake up together》(一起醒来多美妙)

It is marvellous to wake up together

At the same time; marvellous to hear

The rain begins uddenly all over the roof

聚焦于这两句可以看出毕肖普诗作的一个结构,即第二句句首的半句是作为一种衔接前后两句的介质而存在,在第一首诗里是 at the same time,第二首诗里是 is now deep.

它是前一句的结构成分,但同时亦可以作为后一句的成分所属而存在。

比如,第一段可以划分为这两句:

It is marvellous to wake up together at the same time

At the same time, (it is) marvellous to hear the rain begin suddenly all over the roof.

括号里的“it is”是我自己加的。At the same time并列连接起前后两个句子,既表示在这“同一时刻醒来,又继续延伸表示“在醒来的的同一时刻”听到落雨

下面是我翻译的两种:

一起醒来多么美妙,

在同一时刻;听到雨滴突然降落,

落满整个屋顶,多么美妙

多么美妙能一起醒来

在同一时刻;更美妙的是听到

雨声降落,落满整个屋顶

前者并列,后者递进,前者贴近原诗的形式层,后者意在两个“marvelous”的递进关系。

隔天想了下,觉得还是第一种好一点,因为语义本身的递进关系,它应该是自然而然从读的过程中、从句子中体现出来的,并不用你特意加一个“更”。

翻译应该保持语句的原貌而让意思自然流淌和体现,不应多加枝叶。

同理,这里的连接词“at the same time”也不应该强行翻译出来,而应该让它保持多义性和两端的可连接性,看包慧怡版的翻译:

一起醒来多么美妙

同一分钟醒来,听见

突然下起雨,落满屋顶,

包慧怡对原诗最大的改动是,按自己意思补充了“醒来”,同时把分号改成了逗号。

毕肖普诗翻译的一个问题

从毕肖普的原诗手稿可以看清楚,第一节第二句,at the same time 后面是分号;

这种做法切割了第二句与第一句的连接,把at the same time 这个连接词彻底归类并入了第二句。第二句句首的勾连词“at the same time”,这里被包慧怡人为加上了“醒来”——翻译应该保留语句词义间的原本的断裂、省略,以及建筑在此之上的诗句间的含混和多义,而不应按自己意思直接给定它,绝对化的同时也带来诗义的狭窄化。

毕肖普原诗的分割与连接同时通过“分号(;)”和“at the same time”来完成。这是独属于诗的矛盾和统一。如果翻译的话,也应该保留分号——以标点的形式来表示分句,而非直接通过增加补充毕肖普诗中省略的语词来表示。

包慧怡是按自己的理解把原诗的暧昧和含混理清楚了,可是“混沌七日死”——理清楚的同时,也就是诗死亡的时刻。

再看第二句,

where the heavens are shallow as the sea

(the sea)is now deep, and you love me.

这三句如铁索相勾连,一环扣一环,先以adj+ as这个句式连接起两端的名词,这是个比喻式,Sth. is adj as sth.,两端对称。

第二句,是主语承前省略,使得诗句更加简洁优美,前两句写景,第三句话锋一转,从形式上看是转折,从语义内涵上看,实则是又一层的递进。

包慧怡:

那里,天国清浅就如

此刻海洋深邃,而你爱我。

吴丽英:

那里天空是浅湿的犹如大海

现在又变深了,而且你爱着我

吴丽英的翻译虽然略显笨拙,但至少遵循了“信”,即尊重原诗本来的结构,而包慧怡则直接按照自己对诗的理解,改变了原诗的结构,。

再看这句,天国清浅就如此刻海洋深邃,这难道不是个病句?

这个语句结构本身就有问题,中文结构和英语一样,sth is adj, as sth. 一个形容词+as,前后连接起两端的名词,是个比喻句,前者本体,后者喻体,而不能喻体后再加上一个形容词,两个形容词,是什么比喻,句子都有问题的。

毕肖普诗中有不少省略、回环、断裂、重复、衔接的地方,包慧怡翻译的一个问题就是——把那些省略、断裂、多义都填补上了,而且有的还填成了病句,直接改变了原句的结构,信达雅,最起码的“信”都不达标。翻译诗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应该至少尊重原诗的基本结构,标点和内容,其次再谈自己的创造。包慧怡是一个诗人,作为诗人译诗,大概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创造欲吗?

最最起码,你不能强行把毕肖普的分号改成逗号啊,标点是很关键的,它不只是标点,它在诗中起着划分节奏的作用。这里再说标点的重要性:

阿城曾谈到过,“标点符号在我的文字裡是节奏的作用,而不是语法的作用。”

在伊萨克·巴别尔的短篇小说《莫泊桑》中,关于小说写作,叙述者说了这么一句:“没有什么能像一个位置妥当的句号一样,带着如许力量直刺人心。”

埃文·康奈尔也曾说过,在他发现自己修改一个短篇小说时去掉了些逗号,再次修改时又把那些逗号放回去后,他知道这个短篇算是定稿了。

真正的大师都是精炼词句的,上面三位短篇小说都是如此,更遑论千锤百炼的诗了。

所以从这两首诗来看,我以为包慧怡版的翻译过于随心了,没有对原诗语句、标点和结构的基本尊重。

2、

下来再单独说说毕肖普的诗,毕肖普诗里还有其他的有不少都有些实验成分或者语词游戏,比如看望庞德的那首诗,《访问圣伊丽莎白医院》,用不断扩大的定语构成一首诗,不断扩大加长的定语节奏越来越快越来越绵密表达的情绪越激烈最后将诗推向高潮。巧妙运用了英语语法本身的结构。

这样的节奏感,让我想到里尔克的《沉重的时刻》

以及《一种艺术》

One Art

The art of losing isn't hard to master;

so many things seem filled with the intent

to be lost that their loss is no disaster.

Lose something every day. Accept the fluster

of lost door keys, the hour badly spent.

The art of losing isn't hard to master.

Then practice losing farther, losing faster:

places, and names, and where it was you meant

to travel. None of these will bring disaster.

I lost my mother's watch. And look! my last, or

next-to-last, of three loved houses went.

The art of losing isn't hard to master.

I lost two cities, lovely ones. And, vaster,

some realms Iowned, two rivers, a continent.

I miss them, but it wasn't a disaster.

—Even losing you (thejoking voice, a gesture

I love) I shan't have lied. It's evident

the art of losing's not too hard to master

though it may look like (Write it!) like disaster.

一种艺术

失去的艺术不难掌握;

如此多的事物似乎都

有意消失,因此失去它们并非灾祸。

每天都失去一样东西。接受失去

房门钥匙的慌张,接受蹉跎而逝的光阴。

失去的艺术不难掌握。

于是练习失去得更快,更多:

地方、姓名,以及你计划去旅行的

目的地。失去这些不会带来灾祸。

我丢失了母亲的手表。看!我的第三座

爱屋中的最后一座、倒数第二座不见了。

失去的艺术不难掌握。

我失去两座城,可爱的城。还有更大的

我拥有的某些领地、两条河、一片大洲。

我想念它们,但那并非灾祸。

——即使失去你(戏谑的嗓音,我爱的

一种姿势)我不会撒谎。显然

失去的艺术不算太难掌握

即使那看起来(写下来!)像一场灾祸。

这首诗写于毕肖普与爱丽丝恋爱关系危机期,在爱人即将可能离开自己之际(爱丽丝当时与一位男子有过婚约),毕肖普写了这首诗给她的爱人,“这多少挽救了她的关系”,后来爱丽丝取消了婚约,与毕肖普相伴终老。

这首是典型的维拉内勒体(Villanelle),来源于16世纪的法国,虽然源于法国,但很多诗句都是由英语写成,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一首诗,是迪兰·托马斯的《不要温和地走入那个良夜》——很多人第一次读到是在诺兰的《星际穿越》里。

Villanelle,由五节三行诗与一节四行诗组成,第一节诗中的一三句为叠句,押尾韵,在其余诗节第三句交替重复,直至最后一节中同时重复。根据维基对托马斯这首诗的注,"Villanelle"的节奏是这样的:

Refrain 1 (A1)

Line 2 (b)

Refrain 2 (A2)

Line 4 (a)

Line 5 (b)

Refrain 1 (A1)

Line 7 (a)

Line 8 (b)

Refrain 2 (A2)

Line 10 (a)

Line 11 (b)

Refrain 1 (A1)

Line 13 (a)

Line 14 (b)

Refrain 2 (A2)

Line 16 (a)

Line 17 (b)

Refrain 1 (A1)

Refrain 2 (A2)

从之前举得这几首诗可以看出,毕肖普是一个智性诗人,与辛波斯卡非常的不同,毕肖普会有意回顾诗歌史,并运用多种诗歌和文体技巧(甚至有些已经偏向形式主义了),来构成她独特的、错综复杂的语义迷宫,因此毕肖普的诗远远要比辛波斯卡难译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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