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历史:丽水市


中国城市历史:丽水市

先秦丽水属百越之地。《汉书·地理志》记载,百越的分布“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

隋开皇九年(589年),建处州。开皇十二年(592年)改为括州。大业三年(607年)改为永嘉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改为括州。大历十四年(779年)改为处州。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为处州路。至正十九年(1359年)改为安南府,随后改为处州府。

明景泰三年(1452年)起,处州府辖丽水、龙泉、松阳、缙云、青田、遂昌、庆元、宣平、云和、景宁10县。

清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后设立处州军政分府。

民国元年(1912年),撤销处州军政分府,先后由瓯海道和丽水、第九、第六、第七行政督查区管辖,辖丽水、松阳、缙云、龙泉、庆元、宣平、景宁、云和8县。

1949年10月,设丽水专区。1952年撤销专区,各县分别划入温州、金华、衢州专区管辖。

1963年5月,恢复丽水专区,辖丽水、青田、缙云、遂昌、云和、龙泉6县。

1968年,改称丽水地区。

1973年,恢复庆元县。

1978年,设立丽水地区行政公署。

1982年,恢复松阳县。

1984年,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

1986年,撤销丽水县,设立县级丽水市。

1990年,撤销龙泉县,设立县级龙泉市。

2000年,撤销县级丽水市,设立莲都区。

2000年7月19日,撤销行署建制,设丽水市,辖莲都区,缙云、青田、云和、松阳、遂昌、庆元六县,景宁一自治县,另代省管理一个龙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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