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拆迁更狠更残暴:满清入关后的“跑马圈地”

满清入关建立清王朝后,大量满族贵族和八旗官兵自恃战功,迫切希望清政府给予奖励补偿。他们声称来到北京后,原在东北的田产已不堪用,失去了原有经济支柱,要求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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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八旗军队

事实上,满洲贵族入关之后,通过对原明朝官员和百姓的暴力抢夺,经济景状已十分充裕。而且,清政权还为他们提供着丰厚的供给。顺治元年8月14日,清政府确定文武官员俸银、俸米、柴薪银, 各级官员无论有品级还是未入流、无品级的人,均享有俸米12石及固定的俸银和柴薪银。10月17日,清政府又规定,诸王、贝勒、贝子、公俸禄标准:摄政王3万两,辅政王1.5万两,亲王1万两,其余各级有差。

但即是如此,这些满清贵族和八旗官兵仍不满足,出于贪婪本性,大肆鼓噪要求分地。当时形势初定,但李自成的大顺、张献忠的大西、南明政权和各地抗清力量仍然尚存,为了安抚满族贵族和八旗官兵,巩固统一大业及京师安全,顺治皇帝不得不在矛盾中做出选择,谕令进行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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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皇帝

顺治元年(1644 年),顺治皇帝谕户部:"我朝定都燕京,期于久远,凡进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明国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尔部可概行清查,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弟子存者,量口给与,其余期于田地,尽行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由此,拉开了清初跑马圈地的序幕。

谕令一出,满清贵族和八旗官兵大喜可望,个个摩拳擦掌,急不可待,四处搜寻良马,力求圈占更多土地。圈地令下达后,户部官员马上到北京附近各州县指定旗人用地。尽管皇帝谕令圈无主荒田,但在实际圈地过程中,不管有主无主,全部说成无主荒地,全部尽行圈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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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圈占土地

据《皇朝经世文编》《圈占记》记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本朝八旗禁旅带甲数百万,制于京畿四百里内圈地以代饷。凡圈民地,请旨,户部遣满官同有司、率笔贴式、拨什库、甲丁等员役,所至村庄,相度畎亩,两骑前后牵部颁绳索,以记周四围而总积之。每圈共得几百十晌,每壮丁分给五晌,晌六亩…圈一定,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

圈地前,满人先是精选好马,给足草料,提前两三天养精蓄锐。圈地时,由骑在马上的两名骑手,前后不停地奔跑,随跑随插标杆,随意奔跑,随意插标,直到认为满意为止,再用红绳绕杆圈定。由此,产权确定,全部由满清旗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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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地契

圈地过程中,若汉人稍有妨碍举动,则全家格杀勿赦。圈地完成后,土地上原有的田主,立即驱逐,所有房屋及其室内之物,皆为圈地满人所有。也就是说,被圈地的汉人,失去了一切财产,被从世居之地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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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汉民

旗人跑马圈地,从顺治元年(1644)开始,一直持续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圈地范围不断扩大。顺治元年圈地主要在北京附近州县,顺治2年9月,顺治皇帝再次谕示户部,在河间、遵化、滦州3府部署圈地。从户部的报告看,第二次圈地已扩展到距京300里以外的3府5州1卫19 县,最远到石家庄以东的束鹿、天津以南的沧州。可见,第一次圈地时近京300里土地已经圈尽。第3次圈地为顺治4年1月,户部要求大规模圈占有主民田,然后用第二次圈占离京较远的薄地与其拨换。显然,满清旗人不仅想要圈更多的地,而且想尽量圈占更多肥沃的土地。通过三次圈地,圈占和拨换的府州县总计达80个,圈占范围东至山海关的抚宁,南到山东德州,西近山西鸡鸣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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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通志》中分地数据

一直到康熙年间,跑马圈地仍然没有停止。康熙八年(1669 年),康熙皇帝题准户部条陈圈地疏谕示:"查张家口、杀虎口、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山海关等口外,既有可居空闲之地,自御内以至王、贝勒、官员、披甲,有情愿各将壮丁分内地地亩退回,圈取口外空闲之地耕种者,各该衙门都统、副都统印文启送臣部,按丁丈给",继续允许满洲贵族及其官兵将士出古北口外圈占土地、山场,或耕或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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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庄园

例如,河北隆化县步古沟乡一敖姓家族家谱上就写着:祖宗几代人是康熙、乾隆的护军。康熙二十年(1681年)到隆化圈占土地,原在沧州圈地100顷,后在隆化又圈占10顷,并没有从沧州退回土地。即使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清政府下令"自后永不许圈",但是对于塞外,人少地多,无主荒地较多,又加之闭塞,新迁的满族人不受皇帝诏令限制,仍在圈占土地。如镶黄旗人王姓一家,是为宫廷选送绣女户,祖上曾做过山东巡抚(从二品),乾隆年间仍在圈占土地。

满清入关后圈占明人土地总数,虽然没有精确的数据,但据估算15亿亩至22亿亩之间(戴逸,《简明清史》)。如此大范围、大规模地强占土地、驱赶民众,强迫其离开世代繁衍生息的故土,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其对百姓造成的伤害是惨痛的。圈地之后,大量百姓"妇子流离, 哭声满路",很多人被迫寻死以求解脱。据史料记载,百姓"有父母夫妻同日缢死者;有先投儿女于河,而后自投者;有得钱数百,卖其子女者;有刮树皮掘草根而食者,至于僵仆路旁,为鸟鸢豺狼食者,又不知其几何矣"。种种惨状,与中国社会历史上最动荡的饥荒战乱时期毫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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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民对圈地投诉无门

满清旗人大量圈占土地,并不是为了自己要耕种,而是先大量占据生产资料,再驱使百姓为其耕种,通过盘剥享受不劳而获的财富。于是,伴随圈地而来的是掠夺汉族劳动力。第一次圈地之后,满清旗人就通过各种手段,威逼、利诱汉民投身为奴,从事耕种。对此,清政府不仅未加阻止,而且制定相应细则,用国家行政手段予以推广。于是,"投充"一词,便正式出现在皇帝的诏书中。顺治2年,上谕宣称:"欲投入满洲家为奴者,本主禀明该部(户部),果系不能资生,即准投充。"上谕虽然看起来在体恤民情,但满清贵族自然心领神会。"投充"之口一开,便一发而不可止。八旗旗主其庄头、爪牙,使出浑身解数,或逼勒,或利诱,或恐吓,强迫普通百姓为奴。摄政王多尔衮的养子多尔博自己就独抢投充者就有"八百名之多"。不仅如此,他还引诱"带有房地富厚之家","六百八十余名","投充其庄内"。这样,多尔博先后两次共强逼1480余人"投充"。满洲贵族掠夺劳力之风,几近疯狂,甚至出现了个别旗人专杀富户,并其家产的恶性案件。

汉人百姓被迫"投充"于旗人门下后,满清旗人视之为家奴,沿用其在奴隶制时期的野蛮管理方法。"投充"为奴的人,不堪旗人虐待,不得不大量逃亡。对此,兵部又颁布逃人法,对隐匿逃人之人从重治罪,处死并没收其全部家资;对其邻里流放;对所在地方官降调;对揭发检举者个人或邻里各奖隐匿犯家产的三分之一,等等。这个法规颁布施行后,又给千家万户带来飞来横祸,许多人因此家破人亡。此类案例,在清初跑马圈地期间,俯拾即是,不可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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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投充汉民

虽然,在中国古代,任何一个封建王朝的初立,都有一个土地再分配的问题,但新政权一般做法都是将前朝皇室、封藩的土地分赐给新贵。但象满清政府这样,单纯为维持其原有农奴制生活方式,对土地不分清红皂白,对百姓不问死活,全部野蛮掠夺瓜分的方法,本质上是游牧民族劫掠农耕民族的继续,不但使当地百姓走投无路,大量成为旗人门下的包衣奴才,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国北方社会的生产力,社会生活整体上回退于农奴制。整个清朝统治时期,中国北方无论在粮食生产、社会发展上都远远落后于中国南方。南方诸省成为支撑整个国家财力物力的主要来源,而北方大部则成为满清贵族骄奢生活的禁脔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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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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