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县直对口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2020〕9号)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月19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和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县域严格按照《成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成政字〔2019〕59号)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部分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执行强化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正常生产,其他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成安县工业企业2019-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重点排放企业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全县炭素、铸造、砖瓦窑、水泥、水泥制品、制管制板、喷漆喷涂重点企业执行Ι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县政府对工业企业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

三、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经县政府审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防扬尘措施。其他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全县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装卸油作业。

五、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结合《成安县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管控方案》,科学合理安排示范区道路、城市主次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扫、湿扫和保洁作业。

六、全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各乡(镇)、工业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成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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