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取走他人遺留ATM機卡里的2000元,獲刑了!


發現了別人遺忘在自動取款機中的儲蓄卡

你會怎麼辦呢?

這事真就被羅某某遇到了


“咦,天上掉餡餅,這等好事兒今兒居然讓我給碰上了……”

興奮不已的羅某某並沒有意識到

佔了個小便宜

卻惹上了大麻煩!!!


案情回顧

2019年3月23日12時許,被告人羅某某到銀行自動取款機取款時發現取款機內有一張銀行卡,就將受害人蔣某某遺落在該自動取款機內銀行卡中現金2000元取走。

【以案說法】取走他人遺留ATM機卡里的2000元,獲刑了!

2019年3月28日,被告人羅某某經偵查機關傳喚到案。到案後,被告人羅某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將取走的2000元返還受害人蔣某某。


近日,元謀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以案說法】取走他人遺留ATM機卡里的2000元,獲刑了!

法院認為

被害人取款後將銀行卡遺留在ATM機內並離開,其遺留在ATM機內的銀行卡轉為銀行佔有,而不是遺失物或遺忘物,並未脫離佔有。被告人直接使用他人遺忘在ATM機內的銀行卡實施秘密竊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符合盜竊罪的特徵,應以盜竊罪定罪。


【以案說法】取走他人遺留ATM機卡里的2000元,獲刑了!


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羅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沒有異議,符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故處罰羅某某繳納罰金人民幣2000元。


目前該案仍在上訴、抗訴期,小編將持續關注。



去銀行取款時,要提高警惕意識,不要將銀行卡遺落,若不慎遺落銀行卡,要及時掛失。若拾到別人的銀行卡,應主動上交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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