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二棟房成為時尚,宋朝“公務員”們的房產夢

與其他多數朝代一樣,北宋沒有向公務員提供住房的義務,除了地方長官們可以住進官衙,高官大臣們可以享受公房,別的“公務員”們只能自己解決住房問題了。

比如說,太宗朝(公元967年-997年)有個大將劉福,真宗朝(公元998-1022年)有個文官楊礪,仁宗朝(公元1023年-1063年)有個名臣江易之,都是自己解決住房問題的——他們仨在汴梁城“租房”住了一輩子。

當然,作為朝廷重臣,租房的還是佔少數。有些人運氣好,逢上皇帝高興、政策傾斜,一分錢不花,一套公房就到手了。仁宗輔相蔡君謨就是這樣,他有兩套“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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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些人手裡有錢,託關係買塊便宜地皮,自己可以建房,英宗(公元1064年-1067年在位)近臣鄭毅夫就是這樣,他建了三套住房。

還有些人,他們既有“賜第”,又要建房,手裡的住房總保持在兩套以上,這樣的人裡面,有石守信、高懷德、楊延璋、王彥超這些武將,也有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這些文官,對了,還有司馬光。

韓琦在汴梁已有賜第,又在相州(今河南省安陽市)建了晝錦堂。歐陽修在汴梁也有賜第,又在揚州建了平山堂。司馬光身為四朝元老,仁宗、英宗都送過他房子,卻又在西京洛陽建了獨樂園,在嵩山逍遙谷建了疊石別館。

當第二棟房成為時尚,宋朝“公務員”們的房產夢

這些人廣置房產,不外乎三個目的:

一是圖增值。大臣富弼在汴梁以南數百里內買下好幾處地皮,蓋了房子,修了水渠,前面是房,後面是地,租給別人居住和耕種,每年都有幾十萬貫的進項。他置房置地,是為了掙錢養老的。

二是圖休閒。歐陽修在揚州的平山堂,高可入雲,槐柏成林,是夏天避暑的好去處,也是尋歡作樂的好地方。在揚州為官時,歐陽修常遍請同僚與下屬到平山堂會餐,一大排長桌,列坐幾百人,另有官妓相陪,一撥人飲酒賦詩,大呼小叫,花天酒地到天明。

當第二棟房成為時尚,宋朝“公務員”們的房產夢

如果不是在平山堂,而是在京師府邸,歐陽修必定會被御史奏上一本,說他騷擾四鄰、居官不正,前程也就完了。從這個角度看,平山堂有似於今天那極少數作風不好的幹部定點聚賭的酒店,其休閒意義無與倫比。

三是圖虛榮。隋唐以來,士大夫大都喜歡在正宅之外另建小別墅,像王維有輞川別業,岑參有南溪別業,杜牧有樊川別墅,李德裕有平泉山莊,白居易有洛陽履道宅,已經形成風氣。五代以後,一個有地位、有聲名的人如果沒有“別業”、“別館”、“山莊”、“山堂”什麼的,在圈子裡就有些丟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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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緣故,兩宋許多名人都把第二套住房當成一個必須去圓的夢。在北宋做過官的葉夢得曾對這種現象大加批判,但他本人也沒能從中跳出來,晚年隱居山林,宅院夠闊夠大,依然念念不忘要在山寺門前另置一塊地皮、建一所房子。

不管是為了增值、休閒還是為了滿足虛榮心,北宋士大夫多置房產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是很明顯的:他們大興土木,使得建築材料供不應求,木材購買價攀升,無形中增加了普通百姓的建房成本。到了明清時期,大概當政者們意識到了這一點,才開始對官員置產進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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