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二栋房成为时尚,宋朝“公务员”们的房产梦

与其他多数朝代一样,北宋没有向公务员提供住房的义务,除了地方长官们可以住进官衙,高官大臣们可以享受公房,别的“公务员”们只能自己解决住房问题了。

比如说,太宗朝(公元967年-997年)有个大将刘福,真宗朝(公元998-1022年)有个文官杨砺,仁宗朝(公元1023年-1063年)有个名臣江易之,都是自己解决住房问题的——他们仨在汴梁城“租房”住了一辈子。

当然,作为朝廷重臣,租房的还是占少数。有些人运气好,逢上皇帝高兴、政策倾斜,一分钱不花,一套公房就到手了。仁宗辅相蔡君谟就是这样,他有两套“赐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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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些人手里有钱,托关系买块便宜地皮,自己可以建房,英宗(公元1064年-1067年在位)近臣郑毅夫就是这样,他建了三套住房。

还有些人,他们既有“赐第”,又要建房,手里的住房总保持在两套以上,这样的人里面,有石守信、高怀德、杨延璋、王彦超这些武将,也有韩琦、富弼、范仲淹、欧阳修这些文官,对了,还有司马光。

韩琦在汴梁已有赐第,又在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市)建了昼锦堂。欧阳修在汴梁也有赐第,又在扬州建了平山堂。司马光身为四朝元老,仁宗、英宗都送过他房子,却又在西京洛阳建了独乐园,在嵩山逍遥谷建了叠石别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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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广置房产,不外乎三个目的:

一是图增值。大臣富弼在汴梁以南数百里内买下好几处地皮,盖了房子,修了水渠,前面是房,后面是地,租给别人居住和耕种,每年都有几十万贯的进项。他置房置地,是为了挣钱养老的。

二是图休闲。欧阳修在扬州的平山堂,高可入云,槐柏成林,是夏天避暑的好去处,也是寻欢作乐的好地方。在扬州为官时,欧阳修常遍请同僚与下属到平山堂会餐,一大排长桌,列坐几百人,另有官妓相陪,一拨人饮酒赋诗,大呼小叫,花天酒地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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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在平山堂,而是在京师府邸,欧阳修必定会被御史奏上一本,说他骚扰四邻、居官不正,前程也就完了。从这个角度看,平山堂有似于今天那极少数作风不好的干部定点聚赌的酒店,其休闲意义无与伦比。

三是图虚荣。隋唐以来,士大夫大都喜欢在正宅之外另建小别墅,像王维有辋川别业,岑参有南溪别业,杜牧有樊川别墅,李德裕有平泉山庄,白居易有洛阳履道宅,已经形成风气。五代以后,一个有地位、有声名的人如果没有“别业”、“别馆”、“山庄”、“山堂”什么的,在圈子里就有些丢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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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缘故,两宋许多名人都把第二套住房当成一个必须去圆的梦。在北宋做过官的叶梦得曾对这种现象大加批判,但他本人也没能从中跳出来,晚年隐居山林,宅院够阔够大,依然念念不忘要在山寺门前另置一块地皮、建一所房子。

不管是为了增值、休闲还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北宋士大夫多置房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很明显的:他们大兴土木,使得建筑材料供不应求,木材购买价攀升,无形中增加了普通百姓的建房成本。到了明清时期,大概当政者们意识到了这一点,才开始对官员置产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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