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检察院三强化 扎实开展“三书比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望谟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三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比对”工作,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对36件案件进行了比对,有效提升干警办案质量,形成常态化的业务监督机制。

一、建立“三书比对”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全体员额制检察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三书比对”任务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位。


望谟县检察院三强化 扎实开展“三书比对”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精品意识

1.建立“三书比对”一案一档。对属于“三书比对”案件范围的案件,在受案时、起诉时(不起诉决定时)、收到判决时等几个关键节点,及时收集相关文书,形成一案一档,并在“三书比对”完成后逐案装入《三书比对台账》,确保实现“三书比对”工作完成率达100%。

2.开展关键节点比对、重点办案流程审核。严格按照三书比对工作要求,对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罪名等是否存在差异进行比对,同时围绕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文书齐备、审批流程、案卡填录等办案流程进行审核,由员额检察官完成《三书比对台账》装入案件档案。

3.与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案件管理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全方位提升案件质量。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开展重点专项的流程监控工作,如对线上线下的办案步骤是否同步、案卡填录是否规范等进行监控,并将监控内容记入案件比对档案。以“每案必比”与案件评查工作相结合,在比对的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定罪量刑的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实现日常比对与案件质量评查的对接。

4.定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三书比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由案管办牵头汇总“三书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对全院办案的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工作开展存在的困难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通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类案等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由工作小组集中进行协调处理,形成工作机制,指导办案,实现该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奖惩、强化责任意识

“三书比对”的结果纳入干部考核机制,与检察官执法业绩挂钩,作为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徇私枉法、渎职问题线索,移交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处理。(文:蒋睿璇 来源: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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