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不光看时间先后

导读

多份遗嘱

并存如何认定效力?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个遗嘱人立有数份在内容上不同的遗嘱的现象,这时应区别情况确定各个遗嘱的效力。

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不光看时间先后

案例

鲁南某镇农民王老汉有两个儿子,均已结婚成家另过。王老汉早年做过木匠和泥瓦匠,积攒了7万元存款。1996年,王老汉的老伴儿去世后,大儿子王大主动请父亲与他们一起生活。1999年,王老汉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表示自己百年之后除7万元存款中3万元由次子王二继承外,其余4万元余款及物品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不光看时间先后

公证遗嘱订立不久,王老汉突患中风并留下了半身不遂的后遗症。刚开始时,王大夫妇还能精心照顾,可时间一长就逐渐厌烦起来。此时,王二便主动将父亲接到自己家里照料日常起居。

2003年5月,王老汉觉得起初订立的遗嘱不妥当,于是重新亲笔自书了一份遗嘱,写明死后其存款中的5万元归王二所有,其他2万元存款及物品归王大继承。今年初,王老汉病逝。在清理遗产过程中,两个儿子为分割遗产争执不下。王二首先诉至法院,要求按其父的自书遗嘱继承遗产;王大则手持公证遗嘱提出反诉。

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不光看时间先后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汉生前所立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均为有效遗嘱。但由于前一份是公证遗嘱,后一份是自书遗嘱,而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法院判决按公证遗嘱内容对王老汉的遗产进行分割。

笔者点评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个遗嘱人立有数份在内容上不同的遗嘱的现象,这时应区别情况确定各个遗嘱的效力:

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不光看时间先后

  1. 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2. 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同类型的遗嘱内容抵触的,比如多个自书遗嘱或者多个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同类型遗嘱抵触的,以公证遗嘱为准。《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不光看时间先后

​本案中,王老汉一先一后订立的两份遗嘱,即属于上述类型中的第2种类型,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那么,订立公证遗嘱后,如果立遗嘱人因种种原因打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向原受理公证处提出办理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声明书申请,并在撤销、变更声明书或新立遗嘱中写明原立遗嘱的时间、经办公证处和公证书编号,并将声明书或新立的公证遗嘱文书附原公证书卷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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