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老人立遗嘱,把遗产仅留给女儿1元钱,其余财产全部在遗嘱中表示给保姆的新闻,引发了网友对涉及遗嘱相关法律问题的热议,并产生不少法律疑问:老人可以不把财产给亲人吗?老人立遗嘱给保姆,保姆就能拿得到相应遗产吗?
这个问题涉及的,其实是关于遗产的两个法律概念,“遗赠”和 “遗嘱”,希望笔者的简单解读,能在这个法律问题上给您以启发和帮助。
立遗嘱把财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上属于“遗赠”
遗嘱,从法律概念上讲,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在这里,要明确,新闻事件里,老人确立遗嘱,是要把财产留给亲人以外的人,这里的亲人以外的人,包括不管是保姆,还是随便一个路人甲,法律上,立遗嘱把财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
“遗赠”与“遗嘱”的最大的区别,在于“遗嘱”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中,而受“遗赠”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遗嘱”受益人只要不表示放弃,法律上就算接受遗嘱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所有遗嘱都首先存在一个自身效力的问题,如果处分了他人财产,或者遗嘱本身形式不符合要求,再或者立嘱人没有相应行为能力,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法律上,“遗嘱”的受益人是只要不表示放弃,就算接受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确认继承人的份额和权益后,继承人应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到相关部门办妥财产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分割财产应做好交付手续。
“遗赠”有特殊的法律规定限制和失效理由
所有遗嘱都首先存在一个自身效力的问题,如果处分了他人财产,或者遗嘱本身形式不符合要求,再或者立嘱人没有相应行为能力,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法律上,对“遗赠”有特殊的失效理由,即使遗嘱没任何问题,在受遗赠人不懂法的情况下,仍可能导致不能接受遗嘱中财产。
关键的法律点是:法律上有一条特别重要的法律规定,这条规定是限制受“遗赠”人的:法律上要求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要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明确表示的,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一旦作废,相关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
现实中,曾有过受遗赠人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明确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者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曾表示过接受,而最终丧失受赠权的。
所以,在法律上,老人是可以立遗嘱不把财产给亲人,而立遗嘱把财产给保姆的。但如果保姆不及时表示接受,也会导致遗赠失效。
閱讀更多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