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縣刑事速裁程序走入快車道

嵩明縣刑事速裁程序走入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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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4月1日起,嵩明縣對於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法定情形的輕微刑事案件全面推行刑事速裁程序,標誌著這一法定訴訟程序和司法改革事項在嵩明縣落實落地。

嵩明县刑事速裁程序走入快车道

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把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固化定型寫入法律條文,與之配套和增加了輕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規定,體現了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有利於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減輕司法訴累,為繁簡分流和專業化辦案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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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縣檢察院為嚴格執行刑訴法的規定和推進這一刑事檢察改革事項,牽頭擔綱組織、協調並行推動,草擬了《嵩明縣刑事速裁程序實施細則》初稿,向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等部門書面徵求意見建議,檢察長出面與相關部門主要領導交流溝通,爭取支持協助,達成合作共識。3月28日,主持政法委工作的縣委副書記組織召開公檢法三長聯繫會議,審議通過了《嵩明縣刑事速裁程序實施細則》,公檢法司聯合發文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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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嵩明縣按照公安批量移送起訴、檢察院打包提起公訴、法院集中審判的工作流程,對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一般在10至15天以內辦結,推進刑事速裁工作的法定化規範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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