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警方首次為妨害公務案受害民警申索民事賠償


杭州西湖警方首次為妨害公務案受害民警申索民事賠償

4月1日上午,西湖區公安分局“一廌”公職律師團隊成員金鶴賢、陳敏以及轉塘所民警蔡蛟龍在西湖區人民法院內原告席上,被告席上的孫某低頭沉默著。此時,一場特殊的庭審正在有序進行。

這是一起妨害公務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也是公安機關首次以訴訟形式向犯罪嫌疑人申索民事侵權賠償。事情還要從數月前說起。2019年10月16日,孫某與好友一同在轉塘某KTV喝酒,其間,酒勁上來了,孫某一行人與其他顧客發生了爭吵。眼看雙方情緒越來越激動,KTV工作人員連忙報警。轉塘派出所民警蔡蛟龍受命後趕往現場處置。

然而,在現場,蔡蛟龍再三要求孫某等人配合調查,孫某卻藉著酒勁對蔡蛟龍拳打腳踢。面對不清醒的孫某,蔡蛟龍多次警告其不要妨害公務,可孫某在兩名同伴的幫助下,不僅強行擺脫了蔡蛟龍的控制,還拿起桌上的玻璃杯玻璃壺砸向蔡蛟龍,造成蔡蛟龍左膝部長達3.9CM的傷口,後經鑑定,已構成輕微傷。

隨後,增援警力趕到。孫某被依法制服,並傳喚至轉塘派出所接受訊問,兩名同伴也被處以行政拘留。酒醒後的三人對其妨害公安民警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孫某對自己酒後對民警蔡蛟龍情緒過激的犯罪行為感到後悔,多次向蔡蛟龍道歉並取得了的諒解。公安機關已對其三人妨害公務做出兩人刑事拘留,一人教育釋放的處罰決定。

4月1日,西湖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考慮到被告人孫某自偵查階段起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且已取得諒解,酌情予以從寬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當即兌付了醫療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等民事侵權費用共計二萬餘元。

在這場特殊的庭審中,西湖分局“一廌”公職律師團隊十分引人注目。這隻團隊成立於2018年9月,成員七人均通過了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部分成員已獲得公職律師工作證。“一廌”公職律師團隊負責人、分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陳成介紹道:“一廌”團隊的成立,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在分局法治建設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公安機關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法務處置水平。尤其是面對當下日益複雜的執法環境下,重點作好全體民警和協輔警維權的法律服務。同時與督察部門群策群力,搭建民(輔)警隊伍因公受傷維權模式,從刑事和民事不同角度開闢民(輔)警隊伍維權渠道。”

2019年以來,西湖分局共辦理阻礙執行職務案66起、妨害公務案19起,依法處理違法犯罪嫌疑人98人。有力的維護法律尊嚴和執法權威,為公安民警依法履職、行使職權提供有力保障,同時也形成具有西湖特色的民警維權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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