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法院交警聯動機制作用 合力攻堅“執行難”

高陽法院交警聯動機制作用 合力攻堅“執行難”

“您好,是高陽法院嗎?這裡是交警大隊龐口疫情檢查站。我們在檢查過往車輛時發現一輛五菱汽車顯示該院查封狀態,是否需要協助扣押?”

法院與交警部門建立“執行交警聯動機制”,合力攻堅“執行難”

高阳法院交警联动机制作用 合力攻坚“执行难”

在切實解決執行難活動中,法院執行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但對於查人找物這個難題,並未完全解決,尤其是被執行人名下的機動車,“查到容易扣到難”一直是法院執行工作中的棘手問題。一方面,不少案件查封了車輛手續,但被執行人千方百計逃避執行,藏匿財產,致使查封財產無法真正地扣押並且變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經常遇到當事人家中有車,但並不承認車主是自己的情況,這樣往往會因為無法確定財產的權屬情況而錯失良機,待核實後車輛已不知所蹤。

高阳法院交警联动机制作用 合力攻坚“执行难”

為了破解執行瓶頸,高陽法院執行局通過多方協調,2019年底與高陽縣交警大隊建立執行交警聯動機制,雙方辦案人員建立工作群,交警在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法院查扣車輛,第一時間通報法院執行局,如屬於被執行人的財產,交警將依法暫扣,交由法院扣押,大大提高了執行質效。

2020年4月7日,高陽法院執行幹警楊耀光接到交警傳來的“捷報”後,立即向執行局局長彙報,迅速組織執行幹警趕往現場,將執行車輛扣回。這是執行交警聯動機制形成後,高陽法院執行局查扣到的首例被執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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