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無極限”? 崑崙華庭業主再次聚首售樓部!

延期交房“無極限”? 崑崙華庭業主再次聚首售樓部!

業主現場圖片

週四(4月30日),錦江區崑崙華庭售樓部門口聚集了一大群業主,其中不乏老人和小孩,他們手持橫幅,等著開發商負責人前來進行溝通。

“如果不是開發商一拖再拖,我們也不會拖家帶口的過來,誰也不是閒的沒事,今天還特意向公司請的假!”不少業主這樣說道。

小編從現場瞭解到,售樓部門口的人全部都是崑崙華庭2期的業主,因為遲遲沒有拿到自己的房子,且開發商沒有給出明確的交房時間,他們只能通過這樣的方式尋求解決辦法。

一、事件回放

1、“花高價錢,受糟心罪”——崑崙華庭業主

通過對業主的現場採訪,小編得知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前來了,由於以往協商都沒有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他們只能再一次聚集起來向開發商討要說法。

據資料顯示,崑崙華庭項目由成都崑崙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開發,位於成都市錦江區錦興路前衛街12號,隸屬於鹽市口商圈,緊鄰春熙路、紅星路步行街,周邊交通線路四通八達,配套成熟。

重要的是,崑崙華庭的業主擁有成都市鹽道街小學的正讀資格。據業主介紹,正是因為這樣,即使整個項目規模不大,甚至高出同期產品一倍的價錢,他們也願意購買該樓盤。

該項目於2015年12月2日取得預售證。但讓人難以預料的是,2017年12月31日,當業主們按照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時間前來收房時,崑崙華庭卻沒能按時交房,自此以後,崑崙華庭的業主走上了漫漫“討房”之路。

2、多次“偽交房”,業主何時才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據業主提供的資料顯示,在2017年12月31日首批房源交房未果的情況下,崑崙華庭又陸陸續續提出6次交房時間,分別是2018年4月30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5月1日、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但均未按時交房。

2020年1月10日,在成都市住建局、區住建和交通局、區規自局、區綜合執法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春熙路街道辦事處、督院街派出所、成都崑崙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業主代表在春熙路街道辦事處對話會上確定了第七次延期交房時間為2020年4月30日。

並且崑崙房地產公司也在會議上表態:所剩工程不多,供電設施設備、排水、總平等都已完成大部分工作,正在加快實施收尾工作。

延期交房“無極限”? 崑崙華庭業主再次聚首售樓部!

相關資料由業主提供

然而,在4月30日這一天,業主們來到售樓部,看到的實景令人十分失望。

直到本文發稿前,項目還有消防、地下車庫、總平、景觀、室內裝修、供燃氣等分項未完成。

跟隨業主們來到現場可以看到,項目現場只有零星幾個工人在工作,圍牆施工處還是一副工地樣子,小區綠化處光禿禿一片,地下室全是水,以及某些屋子的裝修也讓人看著糟心。

延期交房“無極限”? 崑崙華庭業主再次聚首售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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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崙華庭現場圖片

二、多次收房仍無果,三點訴求盼實現

據業主透露,崑崙華庭2座之所以出現數次“偽交房”,是因為從2015年12月2日取得預售證以來,一半的時間在停工(具體停工時間為兩年三個月),一半的時間完全在用少量的人員磨洋工。

而對於一直未能按時交房,開發商給出的解釋是因為前期與施工方“廣東建粵”的訴訟而不得不停工。

但是從官方回覆來看,該項目於2016年2月已經停工,經2017年9月11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後,2017年12月工程才復工。值得注意的是,絕大部分業主透露:都是在這個停工的期間被開發商告知說正常施工,才買的這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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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由業主提供

期間,一位女業主告訴我們,她當初買這個房子是因為懷孕了,為孩子以後上學準備的,現在孩子兩歲了,房子還沒有確切的交付消息。她很擔心自己的孩子無法順利入學。

“裝修問題、綠化問題,我都不想計較了,只希望能夠儘快收房。”很多業主這樣說道,兩年多坎坷的“討房”之路讓業主們的底線一降再降。現在的他們不僅有高昂的房貸要還,還要支付額外不菲的租房金,這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對此,業主們表示,他們現在的主要訴求只有三點:

1、加強資金監管:設立業主、開發商及政府相關部門的三方共管賬戶,核對剩餘工程量,開發商將對應款項存入資金共管賬戶中。

2、希望政府代表能夠對施工進度進行落實管理。

3、簽訂違約金補充協議,提高開發商延期交房賠付比例到市場統一標準(因為該項目逾期交房賠付比例較低,且到目前為止,業主未收到分文違約金)。

延期交房“無極限”? 崑崙華庭業主再次聚首售樓部!

現場圖片

炎熱的天氣下,眾多業主圍坐在售樓部要求開發商主要負責人給個說法,但只有一位物管人員在場協商,並且沒有給出明確交房時間,直到小編離去前,依然沒有相關負責人來到現場,業主們還在無奈的等著……

三、關於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相關問題,聽聽律師怎麼說?

截至發稿,小編就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相關問題,詢問了四川燁律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進律師。

延期交房“無極限”? 崑崙華庭業主再次聚首售樓部!

四川燁律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進律師

李律師談到,開發商不能按約如期交房,最常見的原因有資金緊缺甚至斷裂、配套設施未能完成、未驗收合格等。因此,他提出以下三點意見:

一、慎重選擇開發商及樓盤。很多購房者在選擇樓盤時,往往容易被開發商包裝出來的廣告與宣傳效果所迷惑。在看到中意的樓盤後,購房者應主動詢問該樓盤的開發商公司全稱,並查詢該公司的全面信息以及是否有涉訴等不良記錄,從而綜合判斷該開發商的資質和實力,再決定是否購買。

二、簽訂合同時多留意。開發商給出的購房合同往往有多頁,很多業主因為嫌麻煩或者法律意識淡薄,連看都不看就直接簽字了。等到後期出現糾紛再去諮詢律師時,才大呼“中坑”。所以,簽訂合同時,應認真審閱其內容,特別是與交房、辦證有關的條款。

三、及時維權。面對可能由於各種原因引發的交房延期,開發商經常都會以各種理由搪塞甚至是忽悠業主。除因不可抗力外(如此次疫情原因而無法正常動工),其餘的解釋或推脫之詞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業主往往會通過找開發商理論或向相關部門反映等方式尋求解決。但實踐證明,前述辦法往往收效不大,甚至還延誤了最佳維權時機。最好的做法,是一旦出現交房延期,應第一時間以書面的形式催告開發商(保留相應證據),同時在糾紛談判調解的過程中,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一旦談判無果,不要心存僥倖心理,應及時向法院起訴。從而避免維權的時間戰線拖得過長,若開發商將來徹底喪失履約能力,購房者就很可能會陷入打贏了官司但權利得不到實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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