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愛孩子的最好方式是給與和接受,而不是讓他們高興。
真正的愛是她是什麼,而不是我想要她是什麼。
被虐待、毆打、遺棄,像玩具一樣戲耍,被鎖在櫃子裡,差點被燒死......
這些駭人驚聞的畫面,讓人覺得很手上。
在周迅新劇《不完美的她》中,七歲的女孩穆蓮生獨自經歷著這一切。
她出生前,爸爸因病去世,媽媽做了好幾份工作來撫養她,日子雖然很艱難,卻他們確很幸福。
然而,媽媽的新男友,把這一切變成了噩夢。
他拿蓮生當槍靶子,用塑料袋捂頭,把她鎖在紙箱裡玩“躲貓貓”,傷了她的一隻眼睛,還強迫她畫上濃妝容惹媽媽生氣.....
可是,她仍然在笑。
當她作為目標被擊中並無數次摔倒在地上的時候,她仍然在笑;
被媽媽從箱子裡找出來,滿頭大汗嘴唇發顫的時候,她在笑;
即使意識到媽媽想要拋棄她的時候,她也在笑......
她知道媽媽在受苦,需要一根救命的稻草。
她假裝不害怕也不疼;她儘量堅強和討人喜歡。
因為她明白,只有討好,才能不被拋棄;只有討好,才會持續被愛。
她說:
“媽媽開心我就開心。”卻在媽媽轉身離去的一瞬間,無聲痛哭......
直到那天夜裡,叔叔把她鎖在櫥櫃裡,還把燃氣打開,還在微波爐里加熱食物.....
一場大火毀滅了她對這個家所有的念想。
周迅救了她,把她悄悄帶走,從此,她改名“林小鷗”,是林緒之的“女兒”。
可是,即便改變了身份,有人疼愛,那些記憶中的傷疤,真的能與生活完全分離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媽媽”林緒之對小鷗說:
“不要討好別人”
著名心理治療師海林格說,這不是你的錯:討好行為模式的出現來自童年的創傷。
這類家長很容易培養出“討人喜歡”的孩子。
1. 控制慾強的父母
心理諮詢師武志紅老師在講座中講述過一個女孩的故事。
她有一個控制慾很強的爸爸,強到什麼地步呢?當她還是個孩子的生活,爸爸規定她必須吃夠兩碗飯而且一粒也不許剩。
她試圖反抗,可是換來的不是敷衍的哄騙,就是猛烈的毆打:“我辛辛苦苦為你做好飯,你還不吃?今天不吃以後也別吃了!”
為了得到父母的“愛”,她屈服了,每天“快樂”地吃,結果一度胖到150多斤。
而另一邊因為過度壓抑,她缺乏自我價值感,這種“討好”的模式被她所取代,融入到所有的人際關係中,成了她掌握和獲取自我價值的唯一渠道。
2. 不認可孩子的父母
一位知乎網友說:
媽媽是個很嚴厲的人,我總是受到媽媽的批評,為了得到媽媽的讚揚,我事事爭第一,目的就是為了得到媽媽的表揚,但其實我很壓抑,因為我做得一切,不是出於我自己的內心,都是為了討好她;長大以後,我也處處討好別人,但往往木有得到什麼好結果,還總是惹人厭棄。
3. 父母就是“討好型人格”
“別總給人添麻煩”
“凡事要忍一忍”......
如果父母本身就是討好者,他們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讓孩子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極度自卑。
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什麼樣的父母,什麼樣的孩子。為了讓孩子遠離“討好型人格”,家長應該反省自己,擺脫對外部評價的依賴,確認自己的價值。
心理學研究表明,每個孩子在童年都需要向父母證明一件事:你怎麼能愛我。
我愛你,不是你做的對,不是你為我做的,你就是你,哪一邊才是真正的你。
這種愛,就像陽光一樣,總是種在孩子們的心裡,讓他們不怕黑暗,敢於前進。
擁抱你的孩子,接受他,看到他,深深地愛他,告訴他:如果這個世界上有你應該取悅的人,那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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