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冒充網紅詐騙他人錢財均獲刑

三男子冒充網紅詐騙他人錢財均獲刑

參加網紅生日慶祝活動即可獲得紅包大獎,在網絡上看見這樣的信息,你可要小心了,很有可能這只是一場騙局。近日,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這樣的詐騙案,三被告人因犯詐騙罪被判處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一千至兩千元不等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2月19日上午,“陳某”(另案處理)通過QQ冒充網紅髮布生日紅包返利動態,誘騙被害人王某某參加紅包返利活動。在騙取王某某人民幣2176元后,將王某某信息交給被告人周某甲繼續實施詐騙,周某甲以要交保證金、轉賬手續費為由騙取王某某人民幣4876元。

3月17日上午,被告人李某夥同周某甲利用購買來的QQ冒充網紅,以網紅過生日對粉絲髮紅包返利、繳納手續費為幌子,誘騙被害人曲某某參加活動,騙取曲某某人民幣2888元。當天中午,周某甲、李某因上網打遊戲沒有時間,遂讓被告人周某乙繼續實施詐騙,後周某乙騙取曲某某人民幣6264元。

幾天後,三被告人在重慶市江北區被民警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因犯詐騙罪,於2019年1月24日被浙江省寧海縣人民法院判處單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甲、李某、周某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電信網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在詐騙犯罪活動中三人系共同犯罪,不區分主從,按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承擔相應刑事責任。遂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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