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金市人民检察院近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寻衅滋事案,瑞金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原告人损失7588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銅川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人民检察院 某某 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