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推進樞紐機場與軌道交通有效聯通

國家發展改革委:推進樞紐機場與軌道交通有效聯通

推進樞紐機場與軌道交通有效聯通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促進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意見》,鼓勵採用機場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拓寬軌道交通投融資渠道,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採用機場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

《意見》要求,圍繞航空樞紐高時效、集疏運、廣覆蓋的特點,緊密結合當地機場和軌道交通規劃建設情況,做好機場與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方式有效銜接,充分挖掘機場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潛力;根據各類軌道交通的特點,對功能定位、運輸規模不同的機場分類施策,科學合理確定軌道交通的類型、建設時機和銜接方式;做到機場與軌道交通硬件、軟件設施的全方位聯通,提高機場軌道交通系統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深入推進軌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發展,構建智慧運行與智慧服務體系。

在強化規劃引導方面,《意見》提出,科學規劃機場軌道交通集疏運系統。國家鐵路網、城際鐵路網、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機場佈局規劃之間要加強銜接,促進各種交通規劃融合推進。暫不具備條件的要預留好建設用地和空間等條件。

同時,根據機場旅客集散需求和相關規劃建設等情況,對功能定位、規模不同的機場分類施策。一市多機場的城市宜根據樞紐機場功能定位,充分考慮航空客貨中轉需求和溢出承接。

在加強建設協作方面,《意見》要求,正確處理經濟效益與接入時機的關係,有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統籌確定機場軌道交通系統的開工時間;加強建設管理協作,推動各主體理順管理界面,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推進機場軌道交通建設;加強機場工程和軌道交通工程之間接口部位建設制度、規範、標準等互認或統一,為機場工程與軌道工程的充分銜接提供技術支撐。

在提升運營水平方面,《意見》要求,加強空鐵信息聯通,積極開展聯合運營,提高出行便捷程度。

此外,《意見》還提出,拓寬軌道交通投融資渠道,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吸引社會資本。鼓勵採用機場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發揮綜合交通多元主體組團效應。加強政府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創新優化補貼機制,促進樞紐機場軌道交通體系健康可持續發展。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 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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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製作:王小義 審核:李韶輝 政審:王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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