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區法院:多措並舉解民憂,善意執行暖人心

近日,商州區法院執行局執結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申請人劉女士及家人專程到法院送來"一片丹心為人民,公平正義鑄法魂"錦旗一面,以表謝意。

商洛市商州區法院:多措並舉解民憂,善意執行暖人心

據悉,商州的劉女士於2017年7月與商洛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該公司開發的商品房樣板間,合同約定該房地產公司應於2017年11月1日向劉女士交付房屋,後雙方因房屋交付標準問題產生糾紛,劉女士訴至法院,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該房產公司向劉女士交付商品房並支付補償金,判決生效後該房產公司仍未履行法律義務,劉女士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劉女士情緒激動,稱開發商遲遲不交房,致全家蝸居在出租屋內,生活多有不便。其多次到售樓部交涉,但開發商態度蠻橫,拒不履行,請求法院儘快強制執行,維護其合法權益。法院及時向該房產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房產公司負責人要求劉女士必須先行交清契稅、物業等相關費用後方可交房。而申請人劉女士堅持要求開發商按判決先交房並支付補償金。雙方關係劍拔弩張。面對這種局面,執行局局長王健與辦案法官分析研究執行方案,既考慮到當前疫情對申請人居住生活帶來的不便,又要兼顧疫情對企業復工復產造成的損失,同時,還要處理好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管理、服務的關係,若貿然強制執行即會加劇雙方的矛盾,影響企業的發展。對此,王健同志與辦案法官反覆給房產公司的負責人及劉女士做思想工作,既言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督促開發商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維護企業信譽,又向劉女士釋法說理,向其釋明開發商要求繳納稅費、大修基金及物業費等費用,亦屬合理。在王局長及執行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解下,雙方當事人終於握手言和,開發商向劉女士交付了房屋並支付了補償款,至此,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順利執結,既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權益,又維護了企業形象,化解了社會矛盾。

近年來,商州區人民法院多措並舉,著力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案件執行過程中既強化強制執行措施的威懾力,又積極探索開展陽光執行、善意執行,對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果斷採取強制措施,予以嚴厲打擊,樹立法律的權威。對涉困難企業的被執行人,在全力保障勝訴當事人實現權益的同時,又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解決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幫助企業走出困境。對執行不能案件的困難申請人,多方爭取救助基金予以救助,最大限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供稿:商州區人民法院 丁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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