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可以一次性領了,快來看看你滿不滿足條件

怎樣一次性領取失業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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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一次性領取失業金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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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一次性領取條件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向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從事個體經營、興辦企業的,持營業執照和《身份證》、《求職證》及《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二)戶口遷往外省、市的,持《戶口遷移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身份證》、《求職證》。

(三)失業人員從事自由職業的,在辦理了就業登記手續後,持《身份證》、《求職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就業登記卡》。失業人員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後,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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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領取失業金後多久可以上班

原則上領取失業險期間,重新就業的,就不能再領取失業險的。一般可能無相關時間限制,建議您諮詢主管部門。

失業人員可以選擇是否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願意申領的,應在解除或終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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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超過60日未到為其辦理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視為本人自願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權利。領取失業險期間,重新就業的,就不能再領取失業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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