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官方:出口醫療防疫物資出口,應該做這些準備

為了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中國政府部門近期發佈了多項公告,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實施嚴格的出口單證審查。詳情請至海關總署官網查看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號(以下簡稱5號公告)、以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53號 (以下簡稱53號公告)。

有關出口申報的要點提醒:

對53號公告所列的出口醫療物資企業通過單一窗口申報報關,目前報關時無需出口電子底賬。

1.對出口法檢醫療物資,企業需在報關單商品名稱欄填報用途,並註明是否為醫用,檢測試劑需註明是否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用。

2.對5號公告所列(含公告後續調整所列)的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5類醫療物資,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和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

3.對53號公告裡所列的其他出口醫療物資,企業向海關報關時,應當提供醫療器械產品註冊/備案證明和出口醫療物資申明。

4.對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發貨人應當申請衛生檢疫審批,憑《入/出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通過單一窗口報檢,經海關檢驗合格後,獲得電子底賬,報關時填寫電子底賬帳號。

5. 出口醫療物資應當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要求,對進口國(地區)無質量安全標準要求的,則應當符合我國質量安全標準。

溫馨提示:同一HS編碼下既有醫療物資又有非醫療物資的,應根據商品本身特徵即生產製造標準,確定是否醫用。

在此,UPS為您更新整理了一份針對多種醫療防疫物資的出口申報文件準備清單供您參考,幫助您做到合規合法安全出口。

防護物資出口報關單證要求(高價)


UPS官方:出口醫療防疫物資出口,應該做這些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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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從上海浦東機場出口的貨件,如果實際發貨人不是生產廠商,請提供發貨人與生產廠商之間的採購合同或者增值稅發票複印件(如沒有發票的,可提供付款記錄憑證,或者其他正當渠道採購記錄憑證即可)
  2. 出口醫療物資的客戶,請務必提交《出口醫療物資聲明》給到UPS; 出口非醫療物資的客戶,請務必提交《出口非醫療物資確認函》給到UPS。
  3. 簽署《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或《出口非醫療物資確認函》的有效方均為貨件出口的EOR(報關單上的經營單位)
  4. *視出口防疫物資的品種,並結合海關5號及53號公告的具體要求而定需要醫療器械註冊證或醫療器械備案。深圳口岸出口必須提供彩色打印或複印件,非深圳口岸出口提供複印件加蓋紅色公章
  5. **深圳口岸出口,正式報關貨件使用電子報關委託書

防護物資出口報關單證要求(低價)

低值貨物以5000人民幣為界,請如實申報單價,確保數量和重量需在合情合理範圍內。


UPS官方:出口醫療防疫物資出口,應該做這些準備


備註

  1. 出口非醫療物資的客戶,請務必提交《出口非醫療物資確認函》給到UPS。

為了避免可能發生的延遲,我們建議發件人應與相關供應商就上述清單中所列醫用物品,確認是否具有相關醫療物品資質和證書。在UPS取件時,發件人應出示出口醫療物資聲明及醫療器械註冊證或備案原件的複印件,以供驗證。就所列非醫用物資,在UPS取件時,發件人應出示出口非醫療物資確認函,以便出口。我們也再次提醒發件人,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的出口貨件申報信息,UPS將不會對任何因虛假申報導致的貨件延遲及法規問題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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