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9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306,479股新股。

由于存在分红、派息的情况,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6,308,782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1.27元/股。最终认购31,490,090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54,893,314.3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258,719.7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48,634,594.53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15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7100009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93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196,817股新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4,222,312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28元/股。最终认购34,222,312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20,249,991.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券商的其他费用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11,139,392.28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1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37100001号验资报告。

备注: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6日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三)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87,7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211,981.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788,018.86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12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 34010002号验证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下同),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修订。

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分别存放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817820201421000956、817820201421000963、37050170620100000251等设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7年1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由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服务网络建设由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2016年12月16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2017年01月18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为进一步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公司的售后运维体系,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2018年11月02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2018年11月05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威海商业银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7800001421002507,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02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37050170620100000661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8年4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新北洋调整为新北洋及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建设进度和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7,500万元向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18年04月27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7,500万元。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050170620100000692,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37050170620100001124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9年12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同时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05017062010000112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70188000098703,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里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3366,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56,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 3,513,910.62 元。

2、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6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3,144,581.43元。

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025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25,460,156.93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威海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00001421002507,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204.06元。

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066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该账户已于2019年12月26日销户。

6、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069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该账户已于2019年12月26日销户。

7、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112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 861,478,844.66元。

8、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7018800009870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

9、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1125,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3366,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年度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本年度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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