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主要客戶銷售額前後矛盾 奧特維信披漏洞百出仍獲批頗為蹊蹺

除應收賬款不斷高企、過半應收賬款逾期、淨利潤含金量明顯不足之外,對上海久商的銷售額前後不一,2018年對仁銀光電科技的銷售額高於對第五大客戶的銷售額,但仁銀光電科技卻不在五大客戶之列。顯然,已獲批的奧特維信息披露仍有諸多疑問待解。


本刊研究員 劉俊梅/文


4月14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同意無錫奧特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奧特維”)在科創板公開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


招股說明書顯示,成立於2010年的奧特維,主要從事高端智能裝備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其產品主要應用於晶體硅光伏行業和鋰動力電池行業,其中應用於晶體硅光伏行業的設備主要包括常規串焊機、多主柵串焊機、硅片分選機、貼膜機、激光劃片機等,應用於鋰動力電池行業的設備主要是模組生產線、PACK生產線、模組PACK生產線。除上述整機產品外,奧特維還圍繞整機產品提供功能模組、備品備件和設備改造升級服務。


從招股說明書披露的財務數據來看,2017-2019年,奧特維實現營業收入5.66億元、5.86億元和7.54億元,營收規模持續增加;與此同時,應收賬款也在不斷高企,2017-2019年,奧特維應收賬款餘額為2.17億元、3.00億元和3.74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為38.34%、51.28%和49.63%,其中逾期應收賬款餘額為0.86億元、1.54億元和2.01億元,佔當期應收賬款的比例分別為39.83%、51.32%和53.80%。可見,奧特維逾期應收賬款也在逐年增加,且2018年和2019年,已有過半應收賬款出現逾期。


此外,2017-2019年,奧特維實現淨利潤2662.98萬元、5027.06萬元和7276.24萬元,但結合經營性現金流量淨額來看,奧特維淨利潤含金量則明顯不足。2017-2019年,奧特維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0874.42萬元、-6740.15萬元和2253.27萬元,與淨利潤存在較大偏離。


顯然,奧特維靚麗的業績並不能掩蓋其背後的重重隱憂。


不僅如此,在梳理招股說明書還發現,奧特維的信息披露也不足以令人信服。


對上海久商的銷售額前後矛盾

招股說明書“公司向各期前五名客戶銷售情況”中顯示,上海久商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上海久商”)作為越南光伏的經銷商,是奧特維2019年的第三大客戶,奧特維對上海久商的銷售產品包括常規串焊機、多主柵串焊機、貼膜機、激光劃片機和其他,銷售額為8762.73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為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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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招股說明書“境外銷售前五大客戶及其開發歷史、交易背景”中又顯示,2019年,奧特維對上海久商的銷售額為9266.41萬元。這一銷售額比“公司向各期前五名客戶銷售的情況”中披露的奧特維對上海久商的銷售額多了503.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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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上海久商是否為越南光伏的唯一經銷商呢?


結合奧特維招股說明書上會稿和註冊稿在“境外銷售前五大客戶及其開發歷史、交易背景”中披露的信息來看,2016年,越南光伏曾顯示有兩個經銷商,分別為上海久商和上海鴻騫貿易有限公司;但2017年和2019年,越南光伏的經銷商只顯示為上海久商,2018年,越南光伏未在境外銷售前五大客戶之列,未披露相關信息,故而無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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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不禁要問,2019年,越南光伏的經銷商是否只有上海久商呢?如果不是,為什麼奧特維沒有像2016年一樣披露其他經銷商信息呢?又或者越南光伏是否直接向奧特維進行採購呢?如果是,為什麼奧特維未在招股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如果越南光伏僅通過上海久商向奧特維採購,那麼奧特維對越南光伏的銷售額應該小於或等於奧特維對上海久商的銷售額,招股說明書中怎麼會出現奧特維向越南光伏的銷售額大於奧特維對上海久商的銷售額的情況呢?


對仁銀光電科技的銷售額令人困惑

招股說明書“境外銷售前五大客戶及其開發歷史、交易背景”顯示,2018年,上海仁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仁銀光電科技”)分別作為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的經銷商,向奧特維採購相關產品,採購金額分別為1422.29萬元和704.43萬元,合計金額為2126.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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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招股說明書“公司向各期前五名客戶銷售的情況”中顯示,2018年,奧特維的第五大客戶為上海世灝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世灝商貿”),銷售金額為1969.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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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讓人困惑了。僅是“境外銷售前五大客戶及其開發歷史、交易背景”中顯示的仁銀光電科技採購額已經比世灝商貿採購額超了157.5萬元,但仁銀光電科技卻並未因此進入奧特維2018年五大客戶之列。這又是什麼緣由呢?難道奧特維的五大客戶與各客戶採購額大小無關?亦或是奧特維對仁銀光電科技的銷售額披露有誤?


儘管奧特維在科創板上市的註冊申請已經獲批,但從投資者角度而言,上述信披問題仍希望能得到奧特維及其IPO中介機構的回應。


附:奧特維IPO主要中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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