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又公布2020年第四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900余辆车932条严重违法行为,车辆牌照号、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具体违法行为等信息已统一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进行公开公示。
从违法车辆类型分析,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仍旧相对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789条,占比85%;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52条,占比6%,其他车辆类型违法记录占比9%。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713条,占比77%。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505条,“超速违法行为”达183条,“无证驾驶”82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47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40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20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16条,“肇事逃逸”15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4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8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1条,“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1条。
醉驾教练车被查获
宋某驾驶天津市康城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牌照为津C9XXX学的教练车于2020年01月20日在凌宾路沿线实施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大型汽车超速20%以上被曝光
王某驾驶唐山市芦台安顺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牌照为冀BXXX5N的大型汽车于2019年06月01日在京滨线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罚款200元、记6分。
严重违法罚款、记分、影响个人信用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此次曝光的932条严重违法的车辆牌照号、具体违法行为、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违法类型等,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上公开。市民或企业可通过登录该网页,点击“公告公布”业务,选择“热点公布”下拉菜单中的“严重交通违法公开公示”选项,即可查看包括车牌号、驾驶人信息、处罚实施、处罚结果、记分等详细信息,也可通过输入机动车号牌进行查询。
交管部门提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13类严重交通违法将被进行公开公示,并被纳为严重失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这就意味着发生严重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及涉及企业,除了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接受罚款、记分、拘留等处罚外,还将依法受到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惩戒。
(焦轩 郭鑫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