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617 證券簡稱:露笑科技 公告編號: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為尊重中小投資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資者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重大事項的參與度,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2、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

(1)時間

②網絡投票時間:2020年4月28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28日9:15- 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浙江省諸暨市展誠大道8號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吳少英女士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股東出席會議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1人(代表股東12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542,289,881股,佔公司股份總數1510,668,434股的35.8973%,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股東代表及委託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東5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282,361,297股,佔公司股份總數1510,668,434股的18.6911%;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共7人,代表股份259,928,58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1510,668,434股的17.2062%。

3、本次股東大會的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吳少英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律師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採用現場表決結合網絡投票表決的方式。

經與會股東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1、《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2,282,681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99.9987%;反對7,20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3%;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同意43,796,08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99.9836%;反對7,2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0.0164%;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的0%。

2、《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2.01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麵值

2.02發行方式

2.03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2.04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2.05發行數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資金運用

2.08本次非公開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

2.09上市地點

2.10議案的有效期

3、《關於的議案》、

4、《關於的議案》、

5、《關於的議案》、

6、《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7、《關於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事宜的議案》、

8、《關於公司的議案》、

9、《關於簽署股權收購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關聯股東露笑集團有限公司、李伯英女士、李孝謙先生、李陳永先生代表的242,639,110股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39,728,187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99.9819%;反對7,20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81%;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同意39,728,187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99.9819%;反對7,20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81%;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10、《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治理準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為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出具的《關於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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