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峽城百萬“公寓”變辦公用房

近日,多位南京市民向我蘇特報反映,稱購買了建鄴區世茂海峽城的房子後,發現該樓盤將辦公用房包裝成酒店式公寓出售。2019年,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開發商曾表示可以退房,並賠償一定的費用,但現在又出爾反爾,眾多業主面臨維權難題。

南京海峽城百萬“公寓”變辦公用房

百萬“公寓”變成辦公用房 預售合同留空白

2017年7月,出於投資的考慮,南京市民王先生購買了建鄴區揚子江大道399號世茂海峽城A7公寓(現備案名為A9)一套48平方米的挑高酒店式公寓房源,總房款為127萬元。但2019年6月底,他接到收房以及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卻發現購買的酒店式公寓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酒店式公寓,房產證上的土地性質標明為“商務金融用地/辦公”。

南京海峽城百萬“公寓”變辦公用房

王先生這才意識到,開發商一開始就是把辦公用房包裝成酒店式公寓進行出售,早在他們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對方就故意將商品房規劃用途一欄空白。

南京海峽城百萬“公寓”變辦公用房

以公寓名義宣傳銷售 開發商曾口頭答應退賠

記者通過查詢世茂海峽城A7公寓的宣傳銷售信息,發現其在對外宣傳時並未提到“辦公”相關字樣,而是宣傳為江景公寓,共476套,面積50至65平方米不等,配有臥室、客餐廳和衛浴。 此外,業主提供的與銷售人員的聊天記錄也顯示,對方將其當成公寓進行宣傳,稱整個園區裡只有A7棟是酒店式公寓,其它都是辦公樓。

南京海峽城百萬“公寓”變辦公用房

根據業主提供的資料顯示,2019年9月,在建鄴區房產管理局、雙閘街道等有關部門的協調下,開發商和業主代表進行了多次談判。

在會議中,開發商海峽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張衡曾表示有退房和持有兩種處理方案可選,並且會有相應的賠償,“對於自持、不退房的業主,給予總房款的4%的一個補助,或者是3%加5萬塊錢車位券;然後對於退房的業主就目前來說,給予已交房款的4%,其他貸款的部分我們這邊正在跟銀行協商。”

開發商反悔稱退房走司法途徑 業主遭遇立案難

然而,今年4月21號,開發商海峽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卻張貼了一張公告,稱願意持有房屋的,在20天之內簽署協議,可以獲得房屋總價款百分之五的金額和一張4萬元的車位購買抵用券;20天之後90天之內簽署協議,可以獲得房屋總價款百分之四的金額和一張5萬元的車位購買抵用券;超過90天則不予受理。如果有其他訴求和異議,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南京海峽城百萬“公寓”變辦公用房

對此公告,不少想要退房的業主都對開發商出爾反爾的行為十分氣憤,但他們在走司法途徑時又遇到了困難。

業主陳女士:“他們一改過去的提出的這種退賠方案,只有一份持有的公告,但是現在建鄴區法院他告訴我們這個事情就是說,既然有市專班,這個事情就是應該交給你們負責的這個市專班區專班,和雙閘街道和開發商之間就達成這樣的一個協議去統一解決,而不是走我的司法。他就遲遲對我們所有的遞交材料的業主也不予立案。”

雙閘街道:曾參與協調 但開發商改變主意

4月28號,記者致電曾參與協調會的雙閘街道副主任倪戎,他表示開發商此前確實有過口頭承諾,至於為何會突然改變主意,則並不知情。他們也希望能通過調解能把問題妥善的解決,如果說解決不了的話,涉及到合同違法,需要到法院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南京海峽城百萬“公寓”變辦公用房

建鄴區房管局:開發商擅自修改 維持現狀

隨後,記者又向建鄴區房管局趙科長諮詢,她表示海峽城A7公寓一開始規劃的就是辦公用房,而非酒店式公寓,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開發商在驗收之後擅自進行了修改。“驗收的時候這個是通過毛坯,那麼驗收完了之後的話,那麼開發商可能擅自進行了一個上下水,包括一個廚房和衛生間的一個改造。規劃是不可能更改的,用途和性質是不可能更改的。那麼目前的話就是說我們市裡也成立市專班,針對於這一塊,也就是說在保證消防安全和居住安全的前提條件下,這個也是為了化解矛盾,維持現狀。”

開發商虛假宣傳,擅自將辦公用房包裝成酒店式公寓出售,事後又拒絕業主的退房申請。陳女士等諸多業主表示將會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對於此事的進展,我蘇特報將持續關注。

我蘇特報記者:範志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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