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合夥長久,就要劃分好彼此權責

合夥創業,後來卻分道揚鑣,看看這10大散夥模式


想要合夥長久,就要劃分好彼此權責

1、因利益不均而散夥,俞敏洪,王強,徐小平
2、因意見不同而散夥,潘石屹,馮侖
3、因發展理念不同散夥,柳傳志,倪光南
4、因股權結構問題散夥,蔡達標、潘宇海
5、兄弟反目而散夥,宋衛平,孫宏斌
6、控制權之爭,黃光裕,陳曉
7、功高震主,牛根生、鄭俊懷
8、資本作祟導致,葛文耀、王茁
9、因夫妻問題導致,李國慶、俞渝
10、君臣不一心,任Z非,李一男


想要合夥長久,就要劃分好彼此權責

為什麼他們從合夥最終走向陌路,主要原因有兩個:
1、沒有劃分股東之間的權利
2、沒有簽署好相關的協議
總覺得自己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導致分道揚鑣


想要合夥長久,就要劃分好彼此權責

想要合夥長久,就要劃分好彼此的權責利,並簽署好《股東合夥協議》《投票權委託協議》《一致行動人協議》《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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