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關注 “零接觸”中介?“不見面”詐騙!

鶴壁關注  “零接觸”中介?“不見面”詐騙!


警方提醒:租房儘量以實地驗收為宜,保存好交易記錄等重要信息

隨著多行業大範圍復工復產,一波返城租房高峰如期到來。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接連破獲多起偽裝房屋“中介”進行詐騙的案件。警方在此提醒,租房不可大意,儘量以實地驗收為宜,交易時注意留心對方相關身份證明,切勿輕信他人,隨意交易。

案例1:“零接觸”中介?原是7人詐騙團伙

一名當事人在網上看中低價房源後聯繫“中介”,對方表示可以提供“零接觸”中介服務。當事人交完押金後,卻始終見不到房東,“中介”則千方百計推託,直至消失得無影無蹤。經過警方偵查,一個假扮中介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今年2月中旬以來,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梅園新村警務工作服務站陸續接到20餘起有關租房被騙的報警。巧合的是,報警人都是在某租房信息網上看到相對低價的房源後私聊“中介”,通過支付寶或微信交付4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押金以獲取到“房東”電話。當報警人與所謂“房東”約定看房時間後,“房東”總是無故爽約。數次之後,當報警人聯繫“中介”討要說法時,對方要麼直接將報警人拉黑,要麼長時間不回覆信息,施加話術聲稱退款需要審核週期,直到最後與“房東”一起“人間蒸發”。


民警通過梳理這20餘起警情發現,報警人找的中介並非同一人,但高頻集中出現了7名中介。通過多方偵查,民警發現推介房源的“中介”和接聽電話的“房東”或是同一個人,或是這七人中的某兩人在配合演戲。至此,辦案民警基本確認這是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詐騙團伙。


4月2日凌晨,警方兵分三路,將該犯罪團伙一網打盡。目前,7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2:偽造租房合同,上演“無實物”出租

不久前,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蓮花派出所接到一起報警,被害人戴某稱自己與一名倪姓男中介簽訂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內容為每月租金3000元,需一次性付清12個月的租金並交3000元押金。戴某共付給倪某39000元,付清租金後準備入住時,發現倪某並未將房屋租金交付給房屋房東,且倪某已無法聯繫,戴某遂向警方求助。

警方接警後迅速展開調查,經大量偵查工作,最終在南京江寧區某酒吧內將犯罪嫌疑人倪某抓獲。經查,該處房屋房主將房子託管給一個姓陳的二房東,犯罪嫌疑人倪某和二房東陳某認識。因身欠外債,入不敷出的倪某便產生了行騙的想法。倪某找人刻假章,偽造出一份假的租房合同和收據,並在小區門口打出“租房”廣告。戴某看到廣告聯繫他後,倪某假稱自己有轉租權,用偽造的合同和戴某簽約,以每月3000元的價格收取了戴某一年的房租。同時為了防止事情過早敗露,倪某對二房東陳某說租客是季度付租金,每月3100元,並轉給了陳某一個季度的房租。陳某提出要與租客見面簽訂合同,倪某便以各種理由阻止其和戴某見面。陳某產生懷疑於是在門上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租客戴某和陳某通電話後發現被騙,而此時倪某已捲走租金逃之夭夭。


犯罪嫌疑人倪某的行為因涉嫌詐騙,目前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該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3:租客偽裝中介,轉讓已經到期的房屋

近日,市民石先生匆匆走進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白鷺洲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租房被騙了,需要民警處理。隨後,值班民警向石先生了解了詳細情況。


原來,前不久石先生在南京穩定下工作後打算租間房子。他在網上看到有一個叫王某的女子發佈了一條租房信息,每個月租金3150元,押金也是3150元,石先生看了照片和地理位置感覺還不錯。由於著急入住,石先生和對方約定時間簡單看了下房子感覺沒有問題後,就與對方簽了一年的合同,並通過支付寶轉給對方一整年的租金加押金,共40950元。


幾個月後,男子畢某突然找上門來,說要收回這間房子,石先生頓時摸不著頭腦。詢問清楚後,石先生才明白自己被騙了。據畢某介紹,他是某租賃中介平臺的業務員,專門負責這片公寓的租房問題,而石先生所租的這間房,就是他們平臺之前租賃給一個叫王某的女子的。原來,王某並非這間房子的主人,她的租金只交到了當月,由於後面的租金遲遲未繳納,畢某才登門收回房子。石先生知道後趕緊聯繫了王某,但是對方始終不接聽電話,無奈之下,石先生只好選擇報警。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要時刻保持警惕,任何線上交易行為請認準官方平臺,切莫脫離第三方平臺私下交易;在實際租房時,租客要多留意“中介”或“房東”的身份信息,謹慎驗證相關房產證明與身份證明;保存好交易記錄、聊天記錄等重要信息,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澎湃新聞、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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