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滁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将对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及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改善居家生活品质。
此次改造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家庭住宅状况,以“安全、实用”为原则,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的改造。具有滁州市户籍,户籍地址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的,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均可申请。一是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中有失能、失智、重残老年人的低保户家庭;三是7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低保户家庭;四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五是前往武汉一线抗击疫情的人员家庭成员中有7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家庭;六是75周岁(含)以上的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家庭。
此次改造按照本人申请、需求评估、方案确认、项目实施、验收审查的步骤实施,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改造质量,确保改造项目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改造任务,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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