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主要負責人是誰?

很多人認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就是老闆、法人、董事長,其實這種想法是片面的。法律所稱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是直接領導、指揮生產經營單位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承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主要領導責任的決策人。

二、主要負責人承擔什麼樣的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

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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