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絕加班被判賠償1.8萬,論跟對老闆的重要性!

五一假期,大家在家過的還愉快嗎?

這幾天,我在家看到了一個新聞:員工因拒絕加班,被判賠償1.8萬。

先帶大家捋一捋前因後果:

江蘇揚州的兩名員工,在18年5月,公司有一批貨物要進行質檢,情況緊急,老闆要求兩人加班。他倆也為了倒逼公司續簽勞務合同,拒絕加班,最後導致公司賠償違約金12萬。

在這幾天,審判結果也出來了,判處兩位員工合計賠償公司1.8萬。

員工拒絕加班被判賠償1.8萬,論跟對老闆的重要性!

法官的判處理由聽著很是沒毛病:遇到緊急任務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即可以安排調休。

這句話重點就在於“緊急任務”,什麼是緊急任務呢?具體定義是什麼呢?

我們不得而知。

為什麼我作為一名老闆,要寫這個?實在是看到這個,忍不住想說一句:跟對老闆太重要了!

1

員工不加班,是不爽了

加班,現在已經變得一件司空見慣的事。

有個段子:

年輕人來到公司面試,HR問,上學期末考試時候,能通宵複習嗎?

年輕人答,能!還能通宵熬兩宿!

“你被錄取了。”

段子是段子,也充分說明加班的常態。

我見過,加班到凌晨的,最後身體吃不消進了醫院;也有365天全年無休的,這些一般都是苦逼的創業者,比如我;還有就是被老闆逼著加班,逼著996、007的,這是多數人的常態。

我敢保證,在看這篇文章的讀者,很多人是沒有五一假期的。

員工拒絕加班被判賠償1.8萬,論跟對老闆的重要性!

首先聲明,我從不逼著員工加班,具體原因後面說。

我們看文章開頭的新聞,員工拒絕加班,想要乘人之危,達到續約的效果。在這裡,我用了乘人之危這個詞,因為這個行為確實欠妥。

但是為什麼拒絕加班?

我曾經看過一個90後小夥子,每天就喜歡加班。沒別的,加班費高啊!項目提成高啊!

多實在的理由!

我以前也喜歡加班,每天想學的東西太多了,老師傅負責認真,每次我都感覺自己還有很多要學習的。

知識的缺失加上口袋的空虛,這是我加班的動力。

其實,員工要的很簡單。要麼給到工作的滿足感,要麼給到足夠的錢。

當員工不願意加班的時候,老闆完全該從這兩個角度思考一下。

我知道,你們看到這,肯定會說,老闆都知道啊,就是不做唄!

所以,你看,這樣的老闆跟著幹嘛?員工又不傻。

2

真正的好老闆,懂得提升員工的幸福感

以前工作的時候,遇到一位上司,剛來的第一天,給我們十來個團隊的人,發了2000的紅包。

我記得印象很深的一句話:你們在公司遇到任何問題,一定要找我解決。在公司乾的不開心了,要找我;回家家庭遇到什麼問題了,更要找我。因為一個人心裡不舒服,做事肯定不會用心。

曾經也有證據表明,員工的情緒與工作績效直接相關。

我一直記得這句話,現在我每次和團隊小夥伴聊天時候,還會說:你們和男/女朋友吵架了,可以來找我聊聊。

到最後,沒什麼人失戀的。只有到了紀念日,提前下班happy去的

員工拒絕加班被判賠償1.8萬,論跟對老闆的重要性!

在前面,我就說到,從不逼著員工加班。就拿這位過紀念日提前下班的小夥伴來說,我一不扣她工資、二不需要她調休,還祝她紀念日快樂。

但是,在下班時間公司有什麼任務,她也會主動留下加班或者回家工作。

不僅是她,我們整個團隊都是這樣。老闆和員工,從來都是互相成就的關係。

作為一名老闆,我深知業績固然重要,人才更重要。沒有人才幫你做事,這個公司還談什麼長遠發展。

想要留住員工,就要學會提升員工的幸福感。

而想要提升員工幸福感,就要弄清楚員工的幸福感源自於哪裡?

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當生存、安全感都滿足後,就會追求情感、尊重、自我實現等更高層次的需求。

將這些理念運用到企業,我們會發現,員工幸福感來自於:企業戰略、學習成長、流程組織、業務狀況、人文關懷、福利待遇。

員工拒絕加班被判賠償1.8萬,論跟對老闆的重要性!

你把員工當作夥伴,他們必然把公司當成自己的事業。

真正的好老闆,懂得提升員工的幸福感,而不是自己個人的幸福感。

3

跟個好老闆,才是核心技能

馬雲創業的傳奇故事裡,十八羅漢也是個傳奇。

蔡崇信是十八羅漢裡最後一個加入的。99年時候的蔡崇信,在一家瑞典投資公司—— Investor AB 擔任亞洲區高管,年入70萬美元,而馬雲一個月只能支付其500元人民幣。

據蔡崇信回憶:與馬雲見面的時候,我被他的人格魅力深深吸引了。他非常平易近人,還極有魅力,一直都在談論偉大的願景。

事實證明,他選對了人。

馬雲在接受韓國KBS電視臺採訪時說過一句話:“一個人30歲之前,追隨一個好老闆,比進入一個好公司更重要。”

員工拒絕加班被判賠償1.8萬,論跟對老闆的重要性!

對於這句話,我深以為然。你的能力加之努力,再配上一個好老闆,人生想不開掛,恐怕都難!

跟對一個好老闆,才是你職場的核心技能。

沈老師也在職場摸爬滾打了十年,見識到不少職場故事。

總結出一個道理:不要去選擇工作,去選擇老闆。

做了創業公司的CEO,還記得當初創業時,立志做個有溫度的資本家。現在看團隊小夥伴,我想應該算是不忘初心了。

最後,跟個好老闆,就像處個好對象,不要太幸福!

前不久,團隊小夥伴還問我,咱們辦公室裝攝像頭了沒?我說,我們內部沒搞這些虛的,門口為了防盜裝了倆。

她立馬說:我有個朋友,也在創業公司上班,老闆裝了好幾個攝像頭,遠程監控她們。中午跑出去吃飯,老闆打電話問為什麼不在工位。唉,我真的太同情她了!這找公司,跟處對象似的。

我覺得她說得對,找個好公司、跟個好老闆,就像處對象。跟對了,幸福指數直線飆升;跟錯了,悔恨一生。

願你的人生,處個好對象、跟個好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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